益资水〔2017〕100号(C类)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益阳市资阳区
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郭春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长春镇五里堆村姚家仑等组(319国道西侧)自来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派人与五里堆社区一起至现场了解,319国道东侧骨科医院一带供水管道确已埋设,自来水由益阳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而骨科医院319国道南边并未铺设自来水管道,导致该社区部分居民无法用上自来水。
目前,整个五里堆社区为城市规划区,铺设自来水管道属于市政工程范畴,并不在资阳区农村饮水工程规划之列。据了解掌握,五里堆社区干部及经开区领导曾多次与益阳市自来水公司协调,一直没有达成意向共识。不过,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也将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反映,争取获得妥善解决方案,敬请理解。
谢谢您对资阳水利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益阳市资阳区水利局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