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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老年化,支持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
编号:201708162170 届次: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8-16 14:47 提案人:李美群

益资民字[2017]39号(B)类

 

对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0号(其他类附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美群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视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应对老年化,支持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8万人,占常居户籍人口总数的18.1%(全国老年人口比例为14.3%)。其中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有1.1万人,65岁以上独居老年人有1.2万人,65岁以上空巢老人有近2万人,80至90岁老年人口有1.5万人,90至99岁老年人有3900多人,100岁以上老年人有29人。

一、出台了养老服务事业政策

近年来,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省、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示范工程建设的意见》等养老服务方面的指导文件,区人民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益资政发〔2016〕5号),为我区加速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得到健康发展

    为实现老有所养,我区在特困供养老人兜底保障工作上下功夫,建好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和五保之家公办养老机构,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区各乡镇共有9所敬老院和2所村级五保之家,敬老院床位设置均达到50张以上,五保之家设置床位15张,城区有社会福利院1所,设置床位130张,基本满足了乡镇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居住需求。同时,我区先后在部分城市社区和乡镇开展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和爱心超市建设,链接了爱心志愿者,为辖区的失能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等开展了便民服务。2017年我区还将增加社区居家养老床位19张。

三、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丰富老龄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区积极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和民营资本投入养老事业,通过政策、资金扶持和招商引资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养老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投资建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兴办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机构。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区现有民营养老机构15家,其中以怡康老年公寓为典型,服务功能齐全,运营状况良好,长年居住老人达200余人;其余14家为家庭式的养老机构,床位一般设置20—50张之间,为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我区还有3家民营养老机构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投入规模均达1000万元以上。特别是民政局引进的资阳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总投资3亿元,设置床位1500张,预计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

四、加强服务监督,规范养老服务业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民政局将会同物价、老龄工作等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行为监督和服务质量评估,制定和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业管理办法、服务标准、收费政策。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财政补助的评估、评审和检查,强化养老行业的自我管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养老服务事业得到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创新养老服务

    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培养专门人才,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切实提高我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到2017年底,要求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还将积极指导、发展志愿者队伍,探索建立义工服务时间储备制等互助服务制度,链接了爱心志愿者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益阳市资阳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4326332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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