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部门及领导:
本人肖月台,是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凤形山村村民,身份证号码:432301194806224525,年龄76岁,联系电话:15673684738;本人郭文彬,是资阳区长春镇凤形山村村民,年龄55岁,联系电话:15673684348。现实名举报邻居打伞树村村民郭亮、郭晶霸占政府公路建房,占用我的鱼塘道路修建围墙、挡土墙,又企图占用我的道路路肩和护坡修建围墙围墙、挡土墙,为了维护国家和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实名举报如下:
1、打伞树村村民郭亮、郭晶霸占政府公路(乡道)路肩和护坡(平均宽度约10米、长100多米)建房;事实与理由:郭亮、郭晶新建房购买地正前方是临近政府乡道路边的农田,农田与道路之间有宽10米左右、长近100米区域属于公路路肩以及护坡,此区域属于政府所有,不属于私人所有。为什么属于政府的土地被其霸占没有被制止?被他霸占我没有什么意见,但是其霸占这部分土地后又企图霸占我们已经行走几十年的路以及路前面的政府道路路肩和护坡,其行为越来越恶劣,得寸进尺。其行为导致如果以后道路要扩建,本属于政府的土地被村民霸占,政府还需要花钱征用该土地,支付补偿款。请问?本属于政府的土地为什么让村民霸占、建房,乃至以后扩路政府又要花钱征收。请问法律、公理何在?霸占公路又企图霸占我的道路,严重侵害他人利益!当时批准建房建筑面积不到300平方、现在建筑面积几千平方,请问有没有超建?建设围墙、挡土墙合不合理?四至界限、边界没有搞清楚,权属存在争议的农田能不能合法出售、改变土地性质建设房屋?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妥善协调处理!
附件1:关于投诉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打伞树村村民郭亮、郭晶霸占公路建房,霸占我鱼塘道路修建围墙、挡土墙,又企图霸占我道路修建围墙、挡土墙的实名举报.doc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长春镇高度重视,立即联系了镇自然资源所和打伞树村委。经了解,郭晶、郭亮为长益常复线征地拆迁户,经长春镇人民政府农村建房规划例会审批通过,用地符合政策要求。根据《益阳市农村建房管理办法》:“新建房屋每户不超过130平方,楼层不超过三层”的标准建房。经镇村相关部门现场核查,郭晶、郭亮属于两户联建,两户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未超过260平方,楼层未超过三层,并属于在审批范围内建房,界址清晰,未占用政府和他人土地,无权属争议。感谢市民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