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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土地征收纠纷
  • 来信时间2022-12-18 20:25:26
  • 来信人曹桂香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长

    我是资阳区长春镇打伞树村星塘组村民曹桂香,身份证号码432301986808254516,电话15907371646,在今年我村进行高速公路征地,其中有我家两分地被征收,这块地我家种植红薯多年,后我的父亲去栽了杉树但被别人扯掉了,我们没法只好让他荒了,后被别人种了菜,征收前我去了他家要回管理权,我同他们家的人商量征收款一人一半,他们有人同意了,我告诉了村支书,他同意征收时告知我,后来政府征收时未告知我就划在他家名下,再去找他们时说地是他家的,去村上时村主任说停扣他家征地款,说村上事多最后处理,我再去找村上时村上说以事隔多年没有打理为由,答应只给2000元,我不服,这块地的管理权是我的,我有人证物证可以证明这块地是我的,我已经做出了让步,但是对方想要将这块地归为他的,村里解决有偏向问题,所以只能烦请区里出面解决。

    附件1:给区长的信.docx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长春镇
  • 答复时间2023-01-16 14:41:28
  • 答复内容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长春镇高度重视,立即联系了打伞树村委和镇重点项目办。经核实,市民所述两分田为曹桂香父亲在世时耕种,其父亲去世后曹桂香不再耕种这块田,其间10余年由曹建中种植蔬菜。现这块地属高速公路项目征收范围,对于征收款的分配问题村委已进行了调解,分配方案为一人一半征收款,长春镇已跟市民电话联系,市民表示理解,感谢来信!
  • 满意度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