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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云梦方舟征地补偿问题
  • 来信时间2021-01-27 17:21:53
  • 来信人黄芬芬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

        我是幸福区安置区村民,我父母有2个女儿都已出嫁,我是家中姐姐户口未迁出,妹妹户口已迁出。我家因建云梦方舟原来的水田、耕地被承包,今年因建云梦新城

    村委说耕地、水田要征收。征收的话涉及到征地款的问题,现在组上不同意分我征收款,跟村委反映他们不管,我妈妈已经去村委参加了会议,本来近期要分征地款

    的,我们组长又变卦,因为这次征地款按人口分,他家里还有几个月才出生的宝宝都想分一份,因此口风一变又说还不知道征不征收。现在云梦新城项目都动工了,恳请区领导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21-02-02 17:05:20
  •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收到您反馈的问题后,长春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向国土所、村委等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据此情况,您可与村小组代表协商,根据村规民约及您所在小组的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小组代表会议,制定合适的征收款分配方案。再次感谢您的来信,欢迎有问题随时来电反映(0737-3570770)。

    此致

    敬礼!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