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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公职人员,无契约精神。
  • 来信时间2019-11-24 16:54:19
  • 来信人王先生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益阳市领导您好,我是一个地道的4S店汽车销售工作人员,2019年8月份,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工作人员沈卫林女士(在我店按揭资料显示职位是副局长)在本店购买一台沃尔沃XC40车型,当时针对此车型厂家有相应的政策,免费赠送2年保险,后沈卫林女士觉得保险后返比较麻烦,于是经双方协议,最终是将保险金额折现优惠在车价里面,因我系统录错,厂家将本来返现给我店的钱直接返现到沈卫林女士卡上,当时沈卫林女士也郑重电话承诺(并且有他老公的微信聊天截图确认)只要钱到账会配合将钱转账我公司账户,可事实是当厂家返现之后,他们夫妻竟然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更者直接将电话,微信全部拉黑,以至无法联系。作为一个政府在职的高管人员,我很难理解她的这种行为,我投诉无门,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我的权益,如有打扰,请您谅解。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19-11-26 09:33:17
  •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贵公司与沈卫林之间存在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司法部门申请民事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资阳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37-2770526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