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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低保户“人脸识别”为何一定要本人去现场办理?
  • 来信时间2019-05-14 20:55:20
  • 来信人 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本人是大码头街道临兴街社区居民,高位截瘫二十年,又没有直系亲属,全靠低保维持生活。去年沿江风光带拆迁,尽管政府没有合适的安置房,也配合政府签了协议,房子拆了没地方可去,只好投靠了广州远房亲戚。
    现在低保户要搞什么人脸识别,而且规定一个月之内就要本人去现场办理,否则视为放弃低保。技术上说用电脑手机验证我是不是活人一点不困难吧?为啥一定要本人去现场办理?我一个高位截瘫病人,从广州回益阳还得租个车找两个人护送,一个来回费用都好几千,找不找得到人先不说,我一年低保就花在这上面了。人民政府应该是为民执政,不应该是一切为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吗?这样不顾实际情况搞一刀切,不反而成了为难群众刁难群众了?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19-05-20 10:23:46
  •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全面应用“资阳区社会救助对象智能监管系统”的通知》(益资民字〔2019〕32号)文件要求,所有救助对象(含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精简退职人员等)于5月中旬前完成“人脸建模”和“人脸识别”。 鉴于您的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同意,您可持当天出版的报纸拍摄小视频发至大码头街道临兴街社区或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大码头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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