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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东香村村委会,趁村民不在家,以修路为由,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将户主院墙等地拆除
  • 来信时间2019-04-01 20:42:26
  • 来信人 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东香村村民,最近我们村要修路,路宽4.5米,我家位于路边,我们家非常赞同修路这件事,但是我们也和村委会说明,修路拆迁的时候必须通知我们,村委会却趁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将我们的院墙私自拆除,将铁门卸下,我想问一下,作为村委会,属于基层人民组织,应该没有权利私自拆除户主院墙,另外,修路路宽4.5米,但是我们屋后只有将近4米的距离,如果要修4.5,意味着我们家的房子紧紧挨着公路,根据中国道路公路法,即使是乡村公路,路边房子也必须离路边5米,这样修路,我们家平白多了许多危险,因此,我们试图与村委会交涉,告诉他们不应该私自拆除,并且应该做好道路隔离措施,村委会表示这件事我们无权过问,这样应该不合理吧?也没有任何赔偿,他们甚至还要打人。村委会其中一个负责人叫做李赛贤,电话:13973709368,请有关部门重视这件事,给我们一个交代!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19-04-09 15:27:26
  •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我区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舆情中的公路建设项目为县道XD05白马仑桥段道路拓宽硬化建设项目,是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拓宽并硬化,不属于新建公路。由于该段道路一直未硬化,路况较差,影响了周边群众生产与生活。群众对于修路的呼声日益强烈,为此,长春镇党委、政府多方努力,积极向上争取了新建白马仑桥及对原有路基拓宽硬化项目。 该项目路基拓宽事宜已经东香村议事会、监事会研究讨论并通过。对于您反映的村委干部私拆您家院墙的问题,经调查,村委主任与您就院墙拆除、拆除后的恢复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征得了您的首肯与同意。待项目完工后,村委将按照与您协商的方案将院墙重新修建好。 对于您提到的公路与您房屋距离过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公路两侧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扩建,而并非您所理解的道路须远离房屋。因您房屋主体离公路路基较近,经实地踏堪,该项目建设时将尽量向公路另一侧拓展,争取不占用或少占用公路与你房屋之间的距离。同时,为了维护您房屋主体安全,镇村将向上争取在您家房屋一侧公路旁增设波形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需帮助,请联系长春镇政府。联系电话:0737-3570770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