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郭焱,2015年4月28号在赫山法院协议离婚,当时婚后财产:
益阳有-----北站的门面。还有一套按期付款商品住房;
谢林港有-----临街房屋四层,有村上协议签定的一地皮及地皮上建起的房屋。
还有-----共同创业十五年来,覆盖周围乡镇方圆几十公里的宽带网络投资,及几百户的宽带用户和联通业务生意的客户,等……最后我只分得,村上协议的地皮及其地皮上建好的房屋,其他的他说要养崽,我同意了,经双方签字生效,于下半年11月30号交付于我。(附调解书)
但男方反悔了,执行也一次又一次搁置!
第一次反悔:男方说,协议时只同意给地皮上房屋,没说给没建屋的地皮,经执行官吴法官和审判官的交流,否决了男方的反悔,并有执行笔录为证,找张局长要求执行时,他不但不同意,还训斥了吴法官,”谁叫你写这个东西的?”执行未成。(附执行笔录)
第二次反悔:男方提出执行异议,经过二次开庭判决,均为维持原判!(附赫山,中院两次判决文书)
终审判决后,于2016.12.19在执行局办公室,以执行文书结案完毕。既不是现场交接,也没有收到真钥匙。
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我只能要求,继续执行到位,然而执行局张局长给出二大理由:
1. 说结案那天你收条都打了,不要找他执行了!
2. 现厂房有七年租赁合同在,得先打官司,也不能执行!
我不知道合法的文书直到终审,依然不能执行到位!
一、先说说收条:
1. 收条是张局叫我写的,打收条时是你一边念,我照着写的呀,我不懂法律法规,你说这是执行程序,得按照法律程序,严格依法办事,我信了,因为你是法官,在执法行事。(附媒一)
2. 哪知道收条之后,你就不去现场交接,甚至连交给我的假钥匙也不管了,你这不是唬弄老百姓吗?结案程序也带忽悠么?
3. 收条上叫我自己去处理里面的东西,过几天又变成不能搬了------张局说有合同,收条上写的变成儿戏了么?
尊敬的领导,这样的收条还有意义么?收到的钥匙是假的,半点都不追究,而且没在现场交接,但这样的收条却成了张局长执行不力的理由和借口
二、再说说合同
1. 合同哪来的?协议离婚时调解书上有吗?
2. 这样的事后证据,这样的兄妹签约主体,合法吗?
3. 恐怕跟交假钥匙一样,意在抗拒执行吧?!
4. 请问张局长,我这官司不打完了吗?我搬东西是经过判决后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男方凭空而出的合同,张局长凭什么不让我搬,不让我搬!等于承认他们合同是合法的,那还用得着叫我打官司呀?!再说就算打官司,也是对方起诉,而不是我起诉,我没有这假合同呀!并且打官司也不影响执行!堂堂执行局长,真不清楚这些?我一个老百姓觉得不可理喻!难怪那天男方合同租赁者也和发信息,敢动里面东西,叫我马上吃官司,和张局长话出一辙。(附男方发来的威胁信息)(附媒二)
尊敬的领导,合同一事,不用细说,你们都是知法懂法的聪明人!合同真能成为阻止执行的理由吗?张局长还说,因为合同,我还只有进出厂房这张大门的权利。
快二年的时间了,可我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最后得到的正当权益在哪?!
尊敬的领导,望你们主持公道!以上所说,全属实情!敬请领导,督促赫山法院执行部门,让这拖了快二年的案子依法按照调解书内容,包括厂房和面积,执行到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