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静彬书记:您好,我是区村镇建设办的一名全额事业编干部,1996年湘潭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后,搭上了国家包分配工作的末班车,已有20年工龄,其中抽调区住建局机关工作并担任办公室主任、股长等中层骨干已11年。本人编制所在单位区村镇建设办为全额事业单位,前几年申请纳入参公单位未获批准,现在虽非参公单位但只能继续按参公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和工资发放,导致我们单位的几名干部既不能像参公人员一样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也不能像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样按专业技术职务套工资,又不能像工人一样考工定级,提拔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又希望渺茫,只能长期按科员套工资直至退休。听说像我们这样晋升晋级两头都不沾、处在政策覆盖真空的基层干部还有很多,为彰显政策公平,让我们这些全额事业单位的干部与公务员、参公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一样,感受到党和国家干部人事政策的关怀与温暖,都有同等畅通的晋升通道与积极进取的激励机制,特恳请区委、区政府综合考虑并分类解决这部分干部的诉求。建议:1.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全额事业单位纳入参公单位。2.无法纳入参公单位的,将这些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全日制大学毕业国家包分配工作的干部),视同近几年区里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引进的大学生一样,纳入参公人员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政策(听说近几年引进的大学生享受这一政策)。3.同意全额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可由管理岗位转为专业技术岗位。因本人对干部人事政策不甚了解,以上建议或多有不当之处,或许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存在同样的问题,有待中央或省、市出台政策,但反映了我们这部分人的共同心声,不当之处请您谅解,打扰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