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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请求解决社保问题
  • 来信时间2016-08-31 16:14:09
  • 来信人盛金莲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叫盛金莲,现年71岁,于1962年相应国家号召,招工到涟源市金竹山煤矿工作,两年后下放到志溪河社区,一直未安排工作,然后嫁到现沙头镇至今。目前家庭困难,身体状况不好,请求能解决社保问题。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16-09-05 11:05:30
  •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经沙头镇调查,您于1958年参加工作,1962年响应国家号召,招工到涟源市金竹山煤矿工作,两年后因该煤矿精简人员返回原籍赫山区志溪河社区,之后一直未安排工作。1964年,您与沙头镇上游村村民陈葵生结婚,育有四个子女,以种地为生,至今一直在上游村居住。 经人社部门调查,您现在的户籍属于农村户口,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于2011年7月开始享受每月8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按规定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如您生活困难,请按照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