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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赵光辉赵益辉侵占我们房屋使用权及无效协议的回复
  • 来信时间2016-07-07 14:29:18
  • 来信人李晓阳黄辉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关于我们和赵光辉赵益辉签订的协议并不是针对此我们生活住宅房屋及住宅基地签订的协议,当时3月12曰赵光辉赵益辉以生父欠外债上千万元为由,且协议中没有提及拆除房屋和变卖宅基地之事,第五层楼房承建时间待定,面积不定,未办理任何过户手续,逼迫我们签订了不承担债务的协议,协议书内容虚假和隐藏。借此趁我们打工之余,使用非法手段来掩盖将我们幸福村组49号房屋拆了并将住宅基地卖给外乡人,从中获得利益现金52.8万元。赵光辉赵益辉的此种行为违背了道德底线和无视国家人民政府,以欺骗手段强行霸占。我们一家人为了守护着自己的生活居住地,在马良区已经漂泊了将近2个月,他们将宅基地卖掉了,现在施工方不顾我们的阻拦,强行打桩施工,我们只有求助于政府,在2001年平垸行洪移民的时候,响应国家号召以为从此幸福安居乐业。可怜我小孙儿才8个月大,现全家6口无处安身。求助政府将住宅基地归返我们,让我们有一个安身之地,重建家园。全家跪拜。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16-07-11 10:45:40
  • 答复内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督察部门调查核实。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