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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有重病,无工作,退伍几十年,政府有关心吗?
  • 来信时间2016-05-16 00:06:44
  • 来信人贾元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本人因在部队时不知为什么得了病,退伍后工作因病无法坚持下岗,己有二十多年,现小孩在上大学,妻孑打工,自己无经济来源,基本上退伍下岗人员都有政府一些帮助,但我一直都没有,实在感到压力太大,需政府关心,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人民,在党的正确领下,看到需政府帮助不是做梦,因力不善于求人,没有任何关系,在社会最底层做挣扎,诚实守法,想问政府我是否可以得到帮助,如果没有也没关糸,您工作忙,因这么小的事打忧,很不好意思,如能得到帮助,感激不尽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资阳区
  • 答复时间2016-06-28 16:06:49
  •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民办发〔2007〕45号)规定:在服役期间患有各种慢性疾病尚未治愈,且未达到评定残疾的条件,又影响终生健康,退伍时其档案有原始医疗病历的在乡退伍军人,由个人提出申请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其补助。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企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益资政办函〔2011〕4号)规定:对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和士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分退役人员、伤残人员,必须要与所在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才可以享受再就业援助补助。 经民政部门和街道调查核实,您的情况不符合以上两项政策,不能享受相关补助援助。如您生活困难,请按照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