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头镇2024年学生防溺水工作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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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沙发〔2024〕28号
中共资阳区沙头镇委员会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头镇2024年学生防溺水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所、大队、中心、站),驻镇各单位: 《沙头镇2024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资阳区沙头镇委员会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沙头镇2024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
随着气温的逐步攀升,汛期已近在咫尺,溺水事件亦呈现出高发的态势。为了深入推进防溺水教育工作,持续加强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的构建,全面普及防溺水知识与技能,切实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学生溺水悲剧的发生,紧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引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导向,构建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范和杜绝溺亡事故的发生,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调整沙头镇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政 委:宁 君 党委副书记、镇长 组 长:杨 慧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龚 超 副镇长 副 组 长:石坚坚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郭忠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元科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周光明 党委委员 曹 玮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周 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曹水平 副镇长 徐 娟 副镇长 成 员:梅航彬 刘 俊 张新飞 肖佳胜 万正威 杨 晶 王 强 马 彪 曾雯逸 李 舟 罗 德 姚福胜 王建新 崔红波 陈建舟 陈群芝 刘阳生 王光辉 蔡 仁 蔡建伟 陈伟军 曹建国 龚卫飞 陈学军 何立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舟兼任副主任,社会事务中心王伟、贺炼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站所、各村(社区)积极配合。 各村(社区)、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领导,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统筹指导全镇学生防溺水工作,发挥志愿者、社会团体和监护人的积极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活动(“村村响”、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向学生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增强预防学生溺水的知识和本领,补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短板;建立好预防学生防溺水监管台账。 (二)党政办:负责全镇居民手机用户防溺水短信的发送工作; (三)党建办:多渠道、多措施宣传防溺水工作,例如资水沙头公众号、微信群、QQ群、抖音号等加强防溺水及学生安全宣传,营造防溺水及校园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将预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督办、协调;落实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和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制定学生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人员搜救、救治工作并妥善处理善后;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确保防溺水巡查到位。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场所内形成的水坑要设立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切实加强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及村委会加强渡口安全巡查。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加强辖区内河流、湖泊、安全监管开展全面隐患摸排,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 (八)学校:学校校长是本校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切实履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督促各学校(教学点)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九)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十)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十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亲自抓,村(社区)干部、村辅警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包保责任制。各村支部书记兼任本村教学点防溺水安全副校长。要积极开展向群众宣传防溺水知识,发放防溺水资料;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确定风险等级并建立台账;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对学生防溺水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登记,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十二)家长或监护人职责:家庭和学生监护人是防溺水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履行主体监护责任,筑牢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要牢固树立“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严令禁止孩子私自下河塘湖泊嬉水。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防止学生溺水伤亡事故,是各村(社区)及站所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使命。各部门单位需以人民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提升至更高优先级,精心部署、坚决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的紧凑性、实效性和深入性。 (二)优化措施,严格监督。在保障学生安全的总体目标下,对学生防溺水伤亡事故进行强化督导。确保机制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应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致划分工作措施,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对各类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无死角。 (三)增强协作,明确责任。各相关站所和驻镇单位需强化协同合作,共同管理,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制定详实方案,保证每项工作有人负责,每项事务有人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综合工作机制。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及“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伤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村(社区)和单位需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信息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迟报告。对于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沙头镇 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巡查队名单 3、沙头镇 村(社区)学生防溺水隐患排查台账 4、沙头镇学生防溺水情况摸底表
附件1
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附件2 沙头镇 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巡查队 名单
附件3 沙头镇 村(社区)学生防溺水隐患排查台账
附件4 沙头镇学生防溺水情况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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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校园安全 | 二级事项 | 校园安全管理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沙头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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