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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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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二级事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公开主体 资阳区教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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