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多孩家庭使用水电气实施优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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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市监局,益阳市电网公司,益阳市自来水公司,益阳市中燃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益发〔2023〕1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使用水电气方面实施优惠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标准 1、生育或抚养二孩家庭、三孩家庭,一档供水基数由180吨/年,分别提高到240吨/年、280吨/年。 2、生育或抚养二孩家庭、三孩家庭,一档供气基数由390立方米/年,分别提高到450立方米/年、500立方米/年。 3、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家庭且符合“一户多人口”规定条件的,第一档居民阶梯电量基数每月增加100千瓦时。 二、相关要求 1、多子女家庭是指夫妻依法生育或抚养2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2、拥有多套房屋的多子女家庭,只能享受1套房屋使用水电气优惠政策。 3、用于取暖和商业用途的房屋不享受优惠政策。 4、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优惠手续。 5、各地电网公司、自来水公司、城燃企业要在窗口、营业大厅等处进行公示优惠政策,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本通知从2024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一级事项 | 城镇燃气管理 | 二级事项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公开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公开主体 | 长春经开区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发布会、听证会,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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