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户籍管理最新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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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户籍管理最新规定主要涉及户籍的登记、注销以及恢复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户籍登记与注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2.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这意味着,一旦个人被判刑入狱,其户口将被注销。 二、户籍恢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则进一步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这表明,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凭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 三、其他相关规定 1.公安部对于双重户口也有明确规定。虽然双重户口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影响,但一旦被公安机关发现,将会被强行注销一个。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其中一个户口。 2.户籍管理还涉及对违反户籍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不按照条例规定申报户口、假报户口、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以及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公安部户籍管理最新规定主要体现在户籍的登记、注销与恢复等方面,旨在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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