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户籍注销最简单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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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一、申报注销 若因公民死亡需要注销户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如果公民在暂住地死亡,则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若因公民迁出需要注销户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二、核准注销 户口登记机关在接收到注销申请后,会进行核实。一旦确定情况属实,会核准注销户口。 三、办理注销手续 户口登记机关在核准注销后,会当场办理注销手续。同时,会收缴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剪角作废后进行登记保存,统一销毁。 完成上述步骤后,户籍注销即完成。需要注意的是,户籍注销是一个严肃的过程,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综上所述,公安户籍注销的最简单三个步骤为申报注销、核准注销以及办理注销手续。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一级事项 | 户籍管理 | 二级事项 | 注销登记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益阳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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