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去年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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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为粮食安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记者3月31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去年我省共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4607件,移送司法机关719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14.9万元。 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大力推进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执法场所、装备、队伍、制度、形象等五方面规范化建设行动。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聚焦重要农产品种养基地、制种基地、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对象,我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强化违法案件查处,严打违法行为。 去年以来,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成效逐步凸显。益阳市赫山区、泸溪县、桃源县、澧县农业综合执法局(大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古丈县、武冈市、湘阴县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单位”。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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