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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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有效促进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有效促进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由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抽查比例:5%,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 二、抽查事项和分工 1.民政部门负责抽查事项。备案情况监督检查;合同管理监督检查;服务收费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对检查;从业人员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事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服务收费监督检查。 三 、抽查工作平台 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抽查时间 8月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各县市区参与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抽查方式 采取现场核查、书面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采集机构信息。从“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采集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建立抽查对象库。(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 (二)送达抽查通知。 制作《抽查通知书》,并送达抽查对象,通知抽查对象按时提交检查资料(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 (三)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书面检查;对有必要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各县市区参与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抽查结果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县市区参与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资料,由检查机关制作台账并整理归档保存(各县市区参与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七、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抽查结果类型 抽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几种类型。 (二)公示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其他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 一是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二是抽查结果为“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检查单位将相关检查结果交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是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管作业、管安全”要求,民政部门应督促整改到位,行政执法机关做好指导服务和验收销号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四是抽查发现养老机构符合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指导养老机构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五是抽查发现养老机构连续两年未年报、未报税且登记住所失联的,由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是检查中发现本单位对违法行为不具有管辖权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部门;七是抽查发现养老机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行为。检查必须由两名及以上行政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实施行政检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检查人员入企检查前必须通过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扫码入企”或者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获得系统“赋码”并将检查方案、主体、内容等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并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向被抽查养老机构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湖南省行政检查码”。主动公开检查内容,并要求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制作行政检查登记表或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必要时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检查对象书面反馈检查结果。行政检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检查活动情况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等应进行归档并制作案卷,确保行政检查档案的完整准确。行政检查中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形成的过程材料全部纳入行政处罚案 卷 。 (二)严明检查纪律。严格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对象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对象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被检查对象,不得强制检查对象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检查对象,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参与部门要以开展全省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问题整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加强建章立制,推动系统施治和长效治理,切实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作用,以高质量抽查成果为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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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公开主体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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