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社保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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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省内转移业务 1、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或用人单位携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在职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停保手续; 2、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或用人单位携带《劳动合同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在职人员)到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内审核转出; 4、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系统内审核转入。 企业省外转移业务(电子)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提出转入申请——由本人下载“掌上12333”APP,进行“注册”,再“登录”进入APP中的“服务”→“全国性服务”→“社保转移申请”板块进行转移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通过部转移系统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再将《信息表》传送至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下载《信息表》,对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并完成受理确认;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对《信息表》的确认指令后,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6、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后核对转移金额,并通过部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部转移系统以办结反馈处理作为整个转移接续业务办结标志。 机关:一、省内跨统筹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生成联系函→转出地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生成信息表→转出地发放信息表→转出地基金转出登账→转出地基金支付报盘→转出地基金转出复核→转出地基金转出单据汇总→转入地信息表接收(电子)→转入地信息表接收复核→转入地基金转入登账→转入地基金转入复核→转入地基金转入单据汇总→转入地信息表到账处理→结束 二、省内跨制度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至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流程:省内的机关事保转企业社保,机关事保作为转出地,转出的操作流程与系统内机关事保转出一样。通过系统接收到企业社保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后,按转出流程办理即可。 2、省企业社保转机关事保流程:省企业社保转机关事保,机关事保作为转入地,转入的操作流程与系统内机关事保转入一样。机关事保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给企业社保,企业社保收到《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确认后,传送《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给机关事保,同时按规定转出基金。 3、跨省之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制度)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接续流程:通过手工方式发送和接收《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并同步进行基金转移。 (1)跨省转出流程(包括跨省的同制度(即向外省机关事保转移)转移接续及跨省跨制度(即向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转移)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出到外省,目前需通过手工方式录入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之后的转出操作和省内转出一致,只是最后发送的是纸质《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2)外省转入流程(包括跨省的同制度(即外省机关事保向我省机关事保转移)转移接续及跨省跨制度(即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向我省机关事保转移)转移)从外省转入到我省机关事保,需要发送纸质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系函》,然后手工录入对方发来的《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基本流程及操作和省内转入一致。 城乡:本人到户籍社保机构申报(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社保经办机构(转移接收函)→参保社保机构办理转移(信息表)→户籍社保机构转入审核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养老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二级事项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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