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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凡本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2018年为年收入低于32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益阳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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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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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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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资阳区民福路6号民政局二号办公楼社会救助管理局 

2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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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此项不收费

法律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结果样本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 二级事项 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公开主体 茈湖口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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