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社会救助
特困人员认定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认定
在线办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级事项
审批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