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缴纳设定依据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四条。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4.《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第三条。 5.《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十条。 7.《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三条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第三条。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二级事项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公开主体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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