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和计发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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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策部署,现就我省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和职工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78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5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361元/月,下限调整为4072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退费。 三、计发基数。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94元/月。核定2025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时,涉及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该计发基数执行。 以上规定从2025年9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为1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5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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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迎风桥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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