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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当年新增参保及由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个人可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2024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社会保险登记 二级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长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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