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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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当年新增参保及由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个人可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2024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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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险登记 | 二级事项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长春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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