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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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一)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通常是自己做生意,工作时间不固定,休息时间可以自己灵活安排。 (二)依托平台企业就业,但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含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一次性安置人员)以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 (四)自主就业人员。这类人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比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五)临时就业人员。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以及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等。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汽车路街道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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