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资阳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政策解读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一、制定本《办法》的必要性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保障社会保险各项制度顺利实施,维护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全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整体运行安全、平稳。 二、制定本 《办法》的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资阳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有关事项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制定本《办法》拟解决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村(社区)及其工作人员的追究情形;明确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追究情形;明确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原改制企业的主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追究情形;明确区纪委监委、民政、卫健、公安、司法、残联、法院等部门定期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有效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 四、本《办法》四、听取意见和审查修改过程本办法由区人社局起草,已向市人社局汇报,于7月11日经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同意实施。6月下句,分别征求了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纪委、组织、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和部门对《益阳市资阳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意见。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茈湖口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