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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三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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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是三种不同的行政行为,它们在性质、目的、实施条件等方面有所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是对权力的临时限制。而行政处罚是最终行政行为,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

  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行政处罚是在行政管理相对方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施的。

  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而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行政处罚的结果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

  以上就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三者的区别。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二级事项 行政命令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公开主体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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