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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汽车路街道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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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汽车路街道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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