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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制度措施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3)排污收费制度;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5)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6)排污许可证制度;

(7)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8)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二级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公开主体 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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