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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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相关法规: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地分配补助资金,避免产生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优先支持贫困农户、并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同时,整体推进全国农村危房改造。 (三)绩效评价,规范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创新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机制。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对象认定 | 二级事项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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