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六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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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关于危房改造政府部门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哪些危房能改造,哪些危房不能改造都是有规定的,那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危房改造六不准方面的相关问题。 农村危房的条件是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 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改造*和技术,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村内闲置农房等*灵活解决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政策解读 | 二级事项 | 上级政策解读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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