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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如何做好群众生活保障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 水利部部署受灾地区做好农村供水保障

  水利部对京津冀、黑吉辽等地灾情影响农村供水及采取的应急措施跟踪了解,指导地方抢修损毁的农村供水设施,协调调配应急物资,加强水质保障,提早谋划灾后重建,做好应对洪涝灾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洪涝灾害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以明传电报形式发有关省份,部署责任落实、应急供水、水质保障、灾后重建等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洪涝灾害农村供水保障注意事项》,从专业角度解读洪涝灾害期间,供水单位常见的供水保障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

  2.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汛期食品安全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温湿度条件、人员健康等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状况;不得销售洪水浸泡、包装破损的食品;恢复生产经营前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

  3. 国家疾控局发布洪涝灾区环境卫生处置与预防性消毒指引

  国家疾控局发布《洪涝灾区环境卫生处置与预防性消毒指引(2023版)》。指引从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村落和场所环境卫生处置等五个方面为各地及时有效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作出指引。指引要求,各地根据灾情及当地传染病发生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一般情况下,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处理。不应对无消毒指征的灾区环境、交通道路、路面、帐篷等进行喷洒消毒,防止过度消毒现象的发生。应及时清理淤泥、动物尸体、垃圾和粪便,做好无害化处理。清污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河中。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
一级事项 灾后救助 二级事项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公开主体 长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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