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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 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益资应急联〔2023〕6号

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码头街道:

  今年以来我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风雹灾害侵袭,为保障我区冬令春荒时期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36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本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优抚对象、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户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

  二、补助标准。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函〔2023〕130号)要求实行。严格按照中央下拨的资金每人130元的标准进行救助。

  三、资金分配。本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计5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资阳区冬春需救助3923人的补助。

  四、工作程序。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各乡镇要结合前期上报的冬春需救助花名册台账,需救助人数、受灾救助对象应与本地上报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台账数据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五、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上线运行,乡镇负责补贴资料申报、基础数据的采集、上传、审核等工作;应急会同财政组织实施补贴资金阳光审批和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规范资金管理,杜绝救灾资金滞留、发放不及时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管理和使用救灾资金的,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区里将实时跟进掌握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各乡镇要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务必要在2024年1月24日前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打卡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附件: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单     位

需救助人口(人)

救助标准

救助金额

(万元)

备注

长春镇

798

130元/人

103740

迎风桥镇

298

130元/人

38740

新桥河镇

670

130元/人

87100

沙头镇

126

130元/人

16380

张家塞乡

925

130元/人

120250

茈湖口镇

1041

130元/人

135340

大码头街道

65

130元/人

8450

合计

3923

130元/人

51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
一级事项 灾后救助 二级事项 救助审定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公开主体 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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