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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自查报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查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37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我局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阳区基本情况

  (一)灾情情况

  2022年我区共发生雪灾1次,风雹灾害1次,洪涝灾害3次,干旱灾害1次。灾害共造成66634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48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817.97公顷;一般损房201户231间;直接经济损失5673.3万元,其中,农业损失5162万元,家庭财产损失499.3万元,其他损失12万元。

  (二)救灾资金使用、发放情况

  2022年以来,中央及省级财政下达资阳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计397万元。

  1、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3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22〕11号))。根据资阳区各乡镇的受灾情况,我区以《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拨付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的通知》(益资应急联〔2022〕2号)文件,将救灾资金分配到6个乡镇,并于2022年10月11日完成支付。

  2、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38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39号)),已通过文件《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全区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益资应急联〔2023〕1号),其中218.5万元分配到6个乡镇、2个街道、1个经开区,并通过“一卡通”系统全部打卡发放到户,19.5万元用于购买救灾物资,并也全部发放至各乡镇、街道、经开区(238万元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支付)。

  3、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10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灾害)的通知》(湘财预〔2023〕3号)),其中50万元拨区水利局(2023年4月26日支付),15万元拨区气象局(2023年4月26日支付),20万元拨新桥河镇(2023年4月18日支付),15万元购买防汛抗旱物资(2023年5月8日支付),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用于提升灾害防范能力。

  4、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1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的通知》(湘财预〔2023〕4号)),按文件要求拨新桥河镇2万元,拨长春镇新源村、龙凤港村、黄箭村分别为2万元、1万元、1万元,拨张家塞乡大潭州村1万元,其余3万元用于全区的防灾减灾宣传费用。

  5、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19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的通知》(湘财预〔2023〕9号)),已对资金以《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的通知》(益资应急联〔2023〕4号)文件进行了分配,暂未拨付下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资阳区政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区应急局始终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局中心工作来抓,严格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确保了救灾款物合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程序合规。以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并对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及时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救助款严格按要求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惠农惠民资金“一卡通”),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发放到位。

  (三)机制完善。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准确,补助标准统一,资金物资发放及时、公开、透明,确保救灾资金物资使用规范。区应急局出台了《资阳区应急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救灾物资专人负责,出入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要求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建立统一的出入库台账。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未及时发放。2022年以来,中央及省级财政分配救灾资金397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378万元,仍有19万元救灾资金未发放到位(已制定分配文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要严格执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断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长效机制,确保救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依法依规。

  二是加强救灾资金使用公开。落实分级公开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经开区扩大救灾资金公开的范围,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优化评议小组成员组成,扩大评议小组成员选择范围,确保救助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完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好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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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
一级事项 款物管理 二级事项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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