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公告(沙头供销社20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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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公告(沙头供销社2013045)益政征字[2013]第45号 沙头供销社: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政国土字第1059号土地征收审批单,征收你单位土地0.45亩,拆迁征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并迁移坟墓。土地征收作为 益阳市资阳区茈湖口至桃江花园台(资阳段)公路改建用地。土地补偿按照省政府(2012)46文件的补偿标准和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规定进行补 偿。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拆迁按照市人民政府(2007)4号令以及(2011)11号关于调整《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相关补偿标 准的通知进行补偿。安置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 违章建筑、抢种、抢养、抢装修、抢搭建的,将视作骗取国家补偿行为不予补偿。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准备好权属证件以便进行登记。请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本次征地拆迁工作。 特此公告 2013年6月8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
一级事项 | 征收 | 二级事项 | 房屋征收决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沙头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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