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公告(沙头供销社20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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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征地拆迁公告(沙头供销社2013045)

益政征字[2013]第45号

沙头供销社: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政国土字第1059号土地征收审批单,征收你单位土地0.45亩,拆迁征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并迁移坟墓。土地征收作为 益阳市资阳区茈湖口至桃江花园台(资阳段)公路改建用地。土地补偿按照省政府(2012)46文件的补偿标准和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规定进行补 偿。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拆迁按照市人民政府(2007)4号令以及(2011)11号关于调整《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相关补偿标 准的通知进行补偿。安置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

  违章建筑、抢种、抢养、抢装修、抢搭建的,将视作骗取国家补偿行为不予补偿。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准备好权属证件以便进行登记。请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本次征地拆迁工作。

  特此公告

  2013年6月8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一级事项 征收 二级事项 房屋征收决定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沙头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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