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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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益政办函〔2023〕33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益阳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 2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 3 益阳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年) 市水利局 2023年8月 4 益阳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2023年12月 5 益阳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 2023年12月 6 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合法性认定办法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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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 ||
| 一级事项 | 法规政策 | 二级事项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茈湖口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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