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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沙头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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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资沙政发202320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头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的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的原则,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安置点后续管理意见。

一、后续管理机构确定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沙头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    镇党委副书记

   长:龚长庚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人大主席

            周光明  镇党委委员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怿毅  副镇长

     员:梅航彬  镇党建办主任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肖佳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新飞  镇自然资源办主任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贺炼红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万正威  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沐熹  镇司法所所长

            曹建国  海南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学军  双枫树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刘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指导等工作。

二、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设施管护。

(二)安置点设施主要是指利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或其他资金建设的,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安置点房屋、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后续管理职责

(一)负责安置点环境卫生和配套设施管理维护。保持安置点周边和内部公共环境卫生,加强对公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等。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海南塘社区、双枫树村。

(二)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镇、村(社区)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处理好搬迁户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的矛盾,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确保安置点文明、和谐、稳定、有序,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责任单位:党建办、社会治安应急管理办、司法所、海南塘社区、双枫树村。

(三)负责安置点后续管理服务,建立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妥善做好户口迁移登记,在搬迁所在地享受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并落实镇、村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中心、海南塘社区、双枫树村。

(四)加强安置点治安管理,因地制宜加强治安综合防控,并注重提高搬迁居民安全用电、用火意识。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海南塘社区、双枫树村。

(五)100人以上的安置点成立自治委员会,100人以下的安置点由安置点所在村(社区)管理。同时制定《沙头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居民管理公约》,对安置点居民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

责任单位: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海南塘社区、双枫树村。

(六)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得损害搬迁户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其他有关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本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易地扶贫安置点搬迁后续管理工作。

(二)搞好协作配合。各办、站所、中心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三)压实主体责任。将安置点后续管理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督导考核范围,严格安置点后续管理的责任落实,落实奖惩制度,确保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好的“软、硬”件服务。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2023418

 

 资阳区沙头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418日印发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保障性住房
一级事项 办事指南 二级事项 申请保障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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