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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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各国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联邦住房贷款银行体系、日本住宅金融公库、泰国政府住房银行、韩国住房银行、巴西住房建设银行、印度住房开发金融公司、挪威国家住房银行、新西兰住房贷款公司以及加拿大抵押贷款和住房公司等,一般都通过政府出资、发行债券、吸收储蓄和强制性储蓄等方式筹集资金,再以住房贷款、相关贷款、投资和保险等形式支持低收入住房户获得自有住房,以贯彻实施政府住房政策,并管理和控制全国的住房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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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保障性住房 | ||
一级事项 | 法规政策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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