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园区荣获湖南省2020年度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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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经开区荣获湖南省2020年度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2020年度,在市、区两级的坚强领导下,园区上下按照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实施执法监管,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绩显著,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园区将再接再厉,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清单制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开创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长春经开区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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