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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的标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安全生产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法规‌:公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部门和地方规章‌:公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3.‌其他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标准‌:公开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5.‌重大决策草案‌: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6.‌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7.‌重要会议‌: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8.‌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9.‌行政许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10.‌隐患管理‌: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政务公开标准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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