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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有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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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

  预防为主: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需要综合治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职责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法律责任与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工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政府及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法律责任与监督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行政管理 二级事项 应急管理
公开时限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公开主体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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