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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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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湖南省安委会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确保实现“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安全生产事故数量、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的工作目标,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镇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深入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五是持续推进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六是在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产品“标识不清”“来源不明”“超标违禁”、不符合强制标准等质量违法行为。

(四)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旅游(文物)、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制定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

(五)开展道路交通(含水上)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2020年完成规定建设任务基础上,明确2021年和2022年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等,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载重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严禁旅游、客运船舶超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厉打击非客船非法载客。五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六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

(六)开展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镇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镇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镇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镇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镇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城镇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城镇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严格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推动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镇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七)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1.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

2.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

(1)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2)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3)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

(4)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八)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抽查,重点抽查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是否建立具备自动采集、保存充装记录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和气瓶质量追溯平台,抽查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等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二是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进一步规范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工作;督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向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报告,并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一单四制”制度进行闭环处置。三是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组织对塔式起重机持证制造单位开展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企业是否持续满足制造许可条件和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无证生产(包括超范围生产)塔式起重机的情况,对无证生产(包括超范围生产)的单位要依法严厉予以处罚。四是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健全技术保障基础,将加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新技术应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共同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五是开展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以中小游乐园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相关操作、维修人员持证上岗,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和记录,按时注册登记、及时报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乘客束缚装置整改、设备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有效性等内容。

2.强化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一是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摸清特种设备底数,做到“应登尽登”;全面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做到“应检尽检”;全面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全面督促使用单位抓好隐患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全面从严执法,对违法行为做到“应罚尽罚”。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和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湖南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履职指南(试行)》宣贯活动,逐步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负责、检验机构技术支持、监管部门执法监督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机制,适时推动将其转化为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弘扬“四特”精神,打造一支守初心、担使命、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五是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极端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有效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一是强化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力度。二是深化特种设备“打非治违”行动。巩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机制,动真格、出实招、敢碰硬,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尤其要严查重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曝光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案件。规范特种设备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防止发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九)开展农林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压紧夯实农业农村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业农村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一是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农药安全监管;三是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监管;四是加强饲料行业安全监管;五是加强养殖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2.全面开展林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提升涉林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二是提升森林防火水平。

3.全面开展水利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二是开展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四是开展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开展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专项整治。

(十)全面开展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旅游景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旅游景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推动旅游景区(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大旅游景区安全投入,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加强旅游景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旅游景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二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行文旅广体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宾馆、等级旅游景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企业)排查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力争在三年内旅游景区行业系统全面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三是强化旅游包车管理。按照省文旅厅相关文件要求,旅行社必须选用正规的旅游运输公司旅游客运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指导旅行社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与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十一)开展学校安全整治。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进一步深化“五大护苗行动”。二是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三是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类推进实施,基本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预防体系。四是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校车安全、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性侵、防踩踏、防自杀、预防毒品、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加强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五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快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和护学岗设置。六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校车交通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做好学生欺凌、性侵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冲刺和专项整治行动。

二、进度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区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我镇十大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要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沙头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晓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声波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部书记、驻镇及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正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村治安主任、辅警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

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党委政府将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大宣传声势。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版,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厂矿企业、村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强化监管执法。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邀请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沙头镇社会治安与应急办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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