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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可以从征地公告了解到哪些重要信息?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征地公告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通过这份公告,农民朋友应该能够了解到,征地是谁批准的、自己的土地被征收是用来做什么的、都有谁的土地被征收了、补偿安置的大致情况,以及自己应该如何通过登记参与到征地补偿统计中去。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实践中也可能会叫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顾名思义,相较于征地公告来说,这份公告对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内容的介绍更加更详细。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概括来说,就是对被征地农民有哪些补偿、按照什么标准补偿、怎么支付补偿,这些有关补偿的具体问题给出答案。如果这份公告合法、如实,那么农民朋友想要了解的关于自己能拿多少补偿的问题,应该能通过这份公告得到答案。

  当然,除了以上我们提到的正文内容之外,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还应当列明本公告的拟定和发布依据,写明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救济权利和法定期限。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
一级事项 征收土地信息 二级事项 征收土地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汽车路街道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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