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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权利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 知情权: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 保密权: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3. 税收监督权:纳税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4.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5. 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税收管理
一级事项 纳税服务 二级事项 纳税人权利
公开时限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公开主体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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