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完整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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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修改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通常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推进: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征收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如果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公告后,凡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调查结果 征收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或者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征收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权利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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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一级事项 | 征地管理政策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迎风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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