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加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主要包括:一、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二、海洋资源交易
(一)海域使用权出让;
(二)无居民海岛等海洋资源使用权出让。三、林权交易
(一)国有林地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四)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五、无形资产交易
— 4 —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二)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冠名权有偿转让。
六、排污权交易
(一)定额出让排污权;
(二)公开拍卖排污权。
七、碳排放权交易
八、用能权交易
九、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处置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
迎风桥镇人民政府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