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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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部门单位: 现将《长春镇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长春镇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组发〔2022〕11号)、《中共益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益农组发〔2022〕3号)、《资阳区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益资农组〔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聚焦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二、组织保障
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望贤任组长,副镇长李莉任副组长,经发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纪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财政所所长刘苹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治理内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不全面的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重点排查双重成员、误确人员、漏确人员,整理重复成员承诺函,进一步完善成员基本信息,防止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现象,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程序合法,成员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成员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总量不清晰的问题。核准核实村级集体现有资产资源存量登记、结构组成、价值评估、管理使用、租赁处置等情况,各村开展村集体债权债务化债清偿,完善资产资源台账信息,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底子清晰、掌控有序、管理严谨,严禁违规举新债,严禁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
(三)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精准的问题。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出资份额是否明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时。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村级经济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问题内容,按照要求全部纳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建档。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问题合同进行限期纠正整改,落实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平进场交易政策。涉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五)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
(六)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重点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型债权和为套取国家消赤减债专项资金而设置的村级虚假专项债务,债务清理中要剔除因征地拆迁形成的非生产经营管理类债务,确保债权债务管控准确。
(七)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严谨的问题。重点巡查治理村集体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核查工程项目研讨会议表决公示、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坚决打击工程项目违规承揽、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私自乱建和豆腐渣工程等违纪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管理村级集体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八)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巡查实施村级财务收支票据审核审查、报告报批制度情况,巡查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确定每年3月为村级财务年度清理审计月,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分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权益。
(九)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巡查《资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巡查“村账分设”实施情况,检查村级年度财务清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专人管理情况,检查村账代理中心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三、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上下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村支部书记要带头抓、亲自抓,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村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送资料。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我镇“村账乡代管”工作体制机制规定,明确村级“三资”管理坚持“村主体、镇主责”、“谁主张、谁负责”两项准则,明确财政所履行村级资金、账务代管代理权限职责。向驻村第一书记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党总支书记为村级“三资”问题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为治理工作理清思路、掌控方向、明确责任。 (三)突出治理重点。对照省、市、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现状,重点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纠错完善、村财系统运用和村级财务报账报表公示公开、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村集体债权债务清收清欠、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核查和村级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审查等方面的清查治理。本镇统一制定清查治理工作表,突出抓好行政村、经济薄弱村等领域的“三资”问题专题治理。治理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分区域组织实施,做到狠抓主线、突出重点,重大问题可考虑延续。治理全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排查治理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逐村逐项查摆、核实、解决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递交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一查到底。 (四)强化协同配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各部门,工作环节多、责任主体多,各村、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协调、研究,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要把握时间进度,要保证工作质量,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出现治理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部门对所有村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指导督促,适时通报“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报送镇领导小组。
(六)加强监督执纪。镇纪委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举报电话:0737-2916958,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执纪。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资源交易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长春镇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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