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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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益阳城市总体规划对城乡建设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适应城乡发展的新要求,在2007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基础上,结合益阳市的实际情况进行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年1月); 4.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09 年09 月); 5. 《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0-2020)》; 6.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7. 《湖南省环长株潭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8. 《益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 《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 1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1.《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片区规划(2010―2030)》 12. 国家、湖南省及益阳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三条 本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 近期:2013-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 [第四条] 规划层次和范围 本规划涉及市域和城市规划区两个层次。其中: 市域范围为益阳市行政辖区,包括3县(安化、桃江、南县)、1市(沅江)、3区(资阳、赫山、大通湖区)和益阳高新区,总面积约为12320km2,主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迎风桥镇、长春镇、谢林港镇、沧水铺镇、龙光桥镇、衡龙桥镇和新市渡镇的全部,新桥河镇、兰溪镇、岳家桥镇、泥江口镇、泉交河镇和笔架山乡的部分,规划区范围由2004版总规的760 km2扩展到1058 km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主城区和东部新区是本次规划的重点。 第五条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文本条文编码加[]表示,如[第二十三条]。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下位规划不得擅自变更本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益阳城市总体规划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按法定的程序进行修改,并按规定上报原审批机关进行审批。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八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四化两型”战略要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绿色发展、开放带动和城乡统筹”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融入长株潭都市区为路径,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构建城市长远发展骨架,努力把益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宜居山水生态城市。 第九条 城市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益阳综合发展优势,把握发展的战略机遇,以转方式为主线,以调整结构为重点,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把益阳建设成为两型示范的样板区、引领区域发展的增长极、湖南省新型工业化基地和生态休闲基地。 第十条 城市发展分项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产业不断升级,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和优化,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从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发展目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成果能够被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分享,物质水平和精神文化水平同步提高。全面普及高中教育,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不断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3.环境发展目标 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人为本,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积极倡导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建设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生活舒适的生态山水城市。 4.资源节约目标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大力推进各类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集约节约用地,全面盘活存量用地,有序扩展增量用地,提高单位建设用地的产出率;加强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完善资源节约利用的体制机制。 5.城乡建设目标 加快中心城区建设,形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适宜居住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水生态文化旅游城市。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城乡统筹发展格局。 表2-1:规划指标体系汇总表
第十一条 城市发展战略 1、转变方式��两型示范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着力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构筑高品质绿色空间体系,注重各类资源的节约利用,优化发展,实现“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 2、区域增长��大益阳城市圈战略:把益阳主城区外围半小时经济圈联合起来,结合东部新区、桃江县城、沅江市区,打造大益阳城市圈,形成带动全市的区域增长极,打造强大的区域增长中心,强化中心的辐射带动能力。 3、产业支撑��新型工业化战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通过工业化带动现代服务业,不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4、特色塑造��生态引领,特色提升战略:突出益阳生态山水特色,强化生态引导,形成半城山水满城绿的生态格局,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建设人文益阳。 5、城市空间��东接东进战略:城市继续向东南拓展,主动融入长沙。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第十二条 市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5年全市总人口达到460万人左右,城镇总人口达到21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为47%。 规划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480万人左右,城镇总人口达到264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为55%。 第十三条 城镇化总体战略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立城乡人口有序流动机制,促进城乡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加快第二、三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打造“大益阳”区域核心增长极,加快区域增长中心对农村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先发展中心城市,培育和发展若干主导产业;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协调、规模有序、职能明确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第二节 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十四条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等级分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县(市)域中心、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五个等级,见表3-1。 表3-1 2020年益阳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
第十五条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 到2020年,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分为一级城市≥50万人、20-50万人、10-20万人、2-10万、≤2万人五个等级。 表3-2 2020年益阳市城镇规模结构
第十六条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益阳市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分综合型、工贸型、旅游型、港口贸易型、工矿型、农贸型、农工型等七个类别。规划市域主要城镇的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引导见附表一。 第十七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全市城镇体系采取“圈层渐进,沿轴开发”模式,形成“一圈三轴”的主要空间格局,最终形成“中心带动,沿轴发展”的城镇空间布局。 “一圈”:即以益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外围桃江和沅江为联系圈的中部城市发展圈,打造核心增长极。 “三轴”:以长益高速和G319形成的市域东部城镇发展轴;以益阳至南县高速公路和S902形成的市域北部发展轴线;以益阳至溆浦高速公路和S911形成的西部发展轴线。 第十八条 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用地标准 按照国标的规定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调整为260平方公里左右。 第十九条 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布局与整治 对规模过小、条件差的村庄,原则上予以撤并,引导人口合理集聚。 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缩减用地规模,向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 对于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所涉及到的村庄,即“城中村”、各类建设项目或大型交通设施、高压走廊内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第三节 城乡统筹规划第二十条 城乡统筹规划 1.基本原则 (1)注重促进空间集聚集约发展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县城、镇、中心村为支撑,发挥集聚和规模效应,又好又快推进城镇化。有序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引导村庄合理集中发展。 (2)注重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筹推进市域、县(市)域、镇(乡)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工作,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3)注重保持城乡特色差异 探索主动互补协作的新型城乡关系,尊重城乡在产业需求、文化脉络、空间景观、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特色差异。 (4)注重因地制宜、科学引导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趋势,科学制订符合当地发展阶段和自身需求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城乡统筹规划的引导作用。 (5)注重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供水、电信、污染及垃圾的收集与处理、环境监测等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2.主要内容 (1)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颁证,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础。 (2)大力推行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3)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 (4)强化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加强农村民主管理。 (5)积极探索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促进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 (6)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强统筹城乡持续发展活力。 3.市域与周边地区的协调 加强与“长株潭”和“环长株潭城市群”在产业、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深度协作,实施错位发展,形成互补型经济类型;加强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设施共享机制;加快与相邻地区的旅游网络开发;协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加强与毗邻区域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设,提高共同抗灾自救能力,形成统一的救助体系;加强相邻地区文化生活联系。 4.市域内城乡统筹 加强相邻城镇间的经济交流与协作,侧重发展不同特色的产业,构建互助共进的经济发展关系;建立灵活统一的政策机制,消除地方保护性政策措施,创建良好的内、外发展环境;树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观念,加强各城镇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开放商品交易和社会服务市场,取消地域行政制约;协调建设高速信息网、基础设施网和社会服务设施网,实现全市城镇“三网”一体化。 第四节 市域产业发展规划第二十一条 产业发展规划 按照“绿色益阳”和“两型”产业发展的要求,打造区域“两型”产业集群,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形成:“一核引导、两轴联动、三区协调、多点均衡发展”的总体产业空间布局。 一核引导:即益阳两型产业综合集聚发展核,范围包括主城区和东部新区。 两轴联动:“益阳――沅江――南县”经济发展轴,重点发展高端新型先进制造业、食品工业和纺织业;“益阳――桃江――安化”经济发展轴,重点发展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产业,竹木精深加工产业。 三区协调:中部经济区、北部经济区和西部经济区。 多点均衡:中心县城和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引导其形成带动城乡的增长极。 第五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第二十二条 规划目标 通过“建设骨架,干支连通;协调发展,形成枢纽”,建立与国民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以主干线、主通道、主枢纽为主体的,快速、安全、高效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益阳城市规划区内部构建0.5―1小时交通圈,益阳中心城区至市域内其他城镇构建2小时交通圈。 [第二十三条] 公路网规划 规划形成“一环六射”、“二纵二横” 高速公路主骨架。“一环”:由319国道益阳南线高速公路和长张高速苏家坝至迎丰桥段组成;“六射”:是指益阳至长沙高速公路、益阳至平江龙门高速公路、益阳至南县高速公路、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益阳至溆浦高速公路、益阳至娄底高速公路;“二纵”:是指二广高速益阳段和张家界至桂林高速益阳段;“二横”:是指杭瑞高速益阳段、长株潭环线高速益阳段。至2020年,将益阳建设成为市域交通主枢纽,将安化东坪镇、桃江马迹塘镇、南县南洲镇建设成为市域交通次枢纽,加强农村公路及站场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实现各区县(市)通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连通各区县(市)、三四级公路连通各乡镇,行政村通畅率达100%,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快速高效、安全畅通的公路网络体系。重点建设G319资江一桥至牛鼻铺公路、益阳港泥湾港区进港二级公路、S911桃江绕城公路、S217线桃江灰山港至宁益桥二级公路、S224线梅城至黄柏界二级公路等一批干线公路,根据需要,对区市县的部分重要联络通道进行改造升级,形成交通小枢纽、小循环,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实施渡口改桥工程,重点建设安化小淹大桥等桥梁。 规划新建安化城南汽车站、益阳沧水铺汽车站、安化平口汽车站、南县汽车北站、益阳长春汽车站、东坪汽车西站、沅江中心汽车站、桃花江汽车西站等12个一、二级站;迁建益阳汽车北站、益阳赫山汽车站、桃江汽车站、安化梅成汽车站、桃江灰山港汽车站等5个二级站;并建设农村客运站91个。 规划益阳至南县(S902)、茅草街至南大膳以及益阳至八字哨(S911)形成洞庭湖环线。 [第二十四条] 铁路规划 规划形成“一枢纽六干线”的基本铁路网。“一枢纽”为益阳铁路枢纽;“六干线” 为湘黔铁路、洛湛铁路、石长铁路、安张衡铁路、常岳九铁路及重庆长沙厦门客运专线。加快湘黔铁路株(洲)六(盘水)段复线化及电气化工程、石长铁路复线电气化工程、洛湛铁路益阳至娄底段扩能改造及益阳大型编组站建设。规划建设益阳港进港铁路。 远景规划两条城际铁路:长益常城际铁路和汩罗益阳娄底衡阳城际铁路;三条铁路线:常德至桂林铁路、秀山至益阳铁路、荆益铁路华容至益阳段。 [第二十五条] 航道、港口规划 市域航道形成“一纵两横”的千吨级航道格局,“一纵”:茅草街―沅江―甘溪港;“两横”:桃江―益阳―毛角口―湘阴芦林潭、茅草街―鲇鱼口;建设益阳清水潭、泥湾千吨级码头;整治桃江至平口、茅草街至南洲(南茅运河)、黄茅洲至大通湖(塞阳运河)500吨级航道;规划在桃江县城建设桃江核电专用千吨级码头,建设桃花江航电枢纽。 第六节 给排水工程规划第二十六条 (1)用水标准:城市人口综合用水标准为500升/人?日,重点镇城镇人口综合用水标准为300升/人?日,一般镇城镇人口用水标准为300升/人?日,农村人均综合用水标准为110升/人?日。 (2) 水厂布局:争取建大型水厂对较大区域供水。 第二十七条 (1)排水体制:市区、县城区、重点建制镇采用雨污分流制,一般建制镇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远期采用分流制。 (2) 污水处理目标:2015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一般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至202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100%,一般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第七节 供电设施规划第二十八条 发展目标 电源建设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积极发展新能源。市域建成与华中电网并网,形成安全、稳定、可靠、经济的供电系统。 [第二十九条] 供电设施规划 1.到2020年,市域电力总负荷约2800MW,用电量约为146亿kWh,以省电网为受电电源,市域内主要电源为益阳电厂、柘溪电站。 新建安化芙蓉山抽水蓄能电站、桃江金塘冲水电站、桃花江核电站、沅江漉湖风电厂。 2. 预留溪洛渡至浙西的双回直流800kV、内蒙至衡阳800kV特高压走廊通道和桃花江核电站至长沙和湘潭的超高压走廊,溪洛渡至浙西线路途经安化县龙塘乡、冷市镇、羊角塘镇,桃江县马迹塘镇、大栗港镇、鸬鹚渡镇、高桥乡,益阳市泥江口镇、岳家桥镇、龙桥镇。 3.扩建益阳复兴500kV变电站1×750MVA,新建益阳50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750MVA),500kV线路双π接复兴至艾家冲线。 4.新建益阳南、益阳北、东部北、东部南、沅江北、南洲南、安化东、安化北、桃江西等9座220kV变电站。220kV线路分别与华容、岗市、德山、凌津滩、朗梨、民丰、湘乡等外地电网联接。 5.直流800kV、500kV和220kV高压线应与城镇总体规划相协调;各城镇应预留和控制高压走廊用地,直流800kV、500kV高压走廊按60―75米控制,220kV高压走廊按30―40米控制。 第八节 信息网络体系规划第三十条 发展目标 重点建设电信网、广播电视网、邮政计算机综合网、移动通信网、计算机网等五大网络;加快政府上网工程、企业上网工程、防汛指挥决策信息工程、交通治安信息工程等四大网上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三网融合”。 第三十一条 邮政设施规划 以加快邮件传递建设为主线,增强自主邮运和邮件处理能力为重点,提高城市邮政通信网综合能力。重点发展城镇、县城以上城镇开通邮政特快传递。结合新建区设置邮政网点,大力推进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和邮政储蓄网建设。 [第三十二条] 电信工程规划 到2020年固定电话普及率达35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达85%,宽带普及率60%。 本地网向着“大容量、少局所、多接入点”方向发展,优化现有网络,逐步将现有电信端局改造成集多种业务于一体的综合网;大力建设光纤接入网。 第三十三条 广播电视规划 规划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100%。逐步实现益阳市域网络整合,建成完整覆盖全市的广电综合信息网,在原有传输网络基础上,努力升级改造接入网。 第九节 市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三十四条 教育科技发展规划 加速“科教兴市”战略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标准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第三十五条 文体广电规划 建设与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相协调的文化事业,科学合理的布局文化设施;城镇普及有线电视。 第三十六条 医疗卫生规划 建立市――县――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医疗保险制度,以预防为主,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控制血吸虫疫区并逐步消灭血吸虫病。 第十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第三十七条 旅游发展定位 发挥山水自然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努力建成长株潭及周边地区休闲、娱乐、度假基地和名特旅游商品生产基地,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将益阳东部新区打造成为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基地,国际、全国及中南地区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打造成为5A级旅游景区,每年吸引全球1000万人次以上游客。 第三十八条 旅游发展规划 依托长株潭客源市场,以休闲、娱乐度假为主,突出益阳山水城市、桃花江美人窝、南洞庭湖水上游览和益阳旅游商品特色;适当发展观光旅游。 突出一个中心:益阳中心城区; 拓展两条线路:茶马古道之旅,益阳─桃江─安化;南洞庭湖之旅,益阳─沅江─南县―大通湖; 挖掘几种文化:大力挖掘梅山文化、黑茶文化和南洞庭湖渔耕文化; 开发三个旅游区:银城风景旅游区、南洞庭湖旅游区、茶马古道风景区(主要为桃花江旅游区和安化雪峰湖暨梅山文化旅游片区)。 第十一节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目标 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以及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防促治的指导思想,坚持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第四十条 环境保护规划要点 1.到2015年,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9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9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到2020年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以上,工业废气处理率达95%以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SO2、CO2消减率指标控制在10%以上。 2.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48%,封山育林面积达25万公顷;到2020年,森林面积控制在60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以上,全面绿化荒山,大于25%的坡耕地全面退耕还林。 3、到2015年,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0%。 [第四十一条] 分区环境保护 生态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生态引导区。 1、生态保护区 主要包括市域范围内所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点风景旅游区、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河流两岸。 2、生态控制区 主要包括以各生态保护区为中心的 1000米过渡地带,具有饮水保护任务的水体周围地区,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山地和丘陵地区,一般耕地区。 3、生态引导区 生态引导区除以上两区以外的所有区域均为生态引导区。此区域覆盖了现有城镇建设区及其周围适宜城市发展的生态不敏感和低敏感区域。该区域是未来城市重点发展的区域。 [第四十二条] 市域垃圾处理与清运体系规划 积极推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要求,在各中心村庄布局垃圾收集点,在集镇区布局转运站,将垃圾转运后在县市中心城区集中处理。 第十二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第四十三条 水资源开发利用 提高地表水利用系数,控制市区地下水过度开采。 第四十四条 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之路,“开源、节流与水资源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解决好益阳的水资源问题。把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起来,产业结构向耗水量低、利用率高的方向发展,达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四十五条] 划定水源保护区,建设取水口保护工程。以江河为水源的取水口上游不低于1000米,下游不低于200米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水资源陆源保护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上下游城市协调机制,合理规划沿资江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严格控制沿江开发强度,保障区域水源地水质安全。制定城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突出强调资江水环境的保护和污染治理,防止出现区域水质性缺水。益阳市地下水作为城市的备用水源应严加保护。罗溪水库作为中心城区直饮水水源整个库区划为一级保护区。 第四十六条 完善节水管理体系,制定合理水价,推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以工业节水为重点,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完善管网系统,减少供水漏损率。 第十三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第四十七条] 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市域有市级以上(含)文物保护单位93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级文保护单位周边建设进行保护控制,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建设协调区,划分不同等级的建设控制地带,执行不同等级的保护规定。 1、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 2、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3、建设协调区内,新建建筑、构筑物及其使用性质,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相协调。 第十四节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第四十八条] 市域空间管制 1.禁止建设区及管制措施 (1)禁止建设区:是指以保护为主、禁止建设行为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古遗保护区、基础设施走廊、水源保护地、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以及其它一些根据需要合理划定的保护区。其中生态敏感区是指对整个生态环境起决定性作用的生态系统分布地带,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廊道及用于生态涵养的自然水体等区域。 (2)管制措施 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划定核心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带,严格保护区内的自然山林、河湖水系、森林植被、各类动物等生态资源及历史文化遗迹和矿产资源; 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进行开发建设,在其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高强度开发,适度的开发建设应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制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各项非农建设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禁止各类污染物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入生态区; 严禁在各类禁止建设区进行开发建设; 各类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地址、文物保护单位等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技术规定划定保护范围,禁止在其范围内进行非保护性的开发建设; 严禁在各类矿产资源分布区内进行各种工程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已弃置的原矿产资源分布区须进行生态治理,恢复其生态属性; 禁止对自然山体进行新的非生态农业用地开垦,积极推行退耕还林或进行生态农田耕作,适当恢复其自然生态面貌; 严禁在输水干渠和220KV电力线、油气管道等控制范围两侧取土和进行各项破坏性建设。 2.限制建设区及管制措施 (1)限制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各类宜农土地、坡度在15-25度之间丘陵山地、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等,是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弱、关系城镇整体生态格局、分布在城镇各组团之间、呈斑块状分布的区域。 (2)管制措施 严格保护区内耕地,禁止非法占用耕地; 组织部分地区退宅还耕,撤并乡镇和自然村落,将农村空置房基地作耕地开发改造,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严格控制集镇、乡、农村居民点及工矿区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农房分散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植树造林、绿化荒山、生态治理弃置地; 强化对城镇功能的服务,维护和加强城镇间的路网建设; 对需要建设的城镇市政设施和污染性企业,应进行科学选址和可行性论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和安全。 3. 适宜建设区及管制措施 (1)适宜建设区:指以城镇高效土地利用为主的土地空间。区内建设密度大,开发强度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效益高;人口聚焦、功能集中、经济中心地位突出;第二、第三产业在空间上高度集聚。 (2)管制措施 充分利用本区内未利用土地(包括弃置地),建立和完善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效益; 大、中、小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按90.1―105m2的指标控制,建制镇人均建设用地按105.1―110 m2的指标控制; 城镇建设须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现状资源条件,保护区内的山林、植被、水系,保护当地文化历史、风俗人情、地方风格和空间特色; 严加保护城镇饮用水源地和取水口; 城镇建设密集区必须进行统一规划协调,按照设施共建共享,环境共建共保,空间协调统一的原则做好空间利用规划; 城镇之间、城镇各组团之间应建设生态隔离保护区,改善内外环境,提高城镇生活质量和美化景观环境。 第十五节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第四十九条] 抗旱排涝工程 新建山塘水库;新建机组排灌工程,抓好大东口电排的建设,改造好排水泵站。 [第五十条] 堤垸防洪工程 长春垸、烂泥湖垸、育乐垸和大通垸湖等4个大垸按二十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南汉垸、和康垸、南鼎垸、同兴垸、共双茶垸、民主垸、水峰山垸、永申垸、桃江城关垸、牛潭河垸、花果山垸等蓄洪垸,按十年一遇标准设防;综合治理草尾河、黄土包河、藕池河、资江、烂泥湖撇洪河、松澧等主要洪道、沱江等部分支流以及大通湖、烂泥湖等内湖。 第五十一条 平垸行洪、退耕还湖、移民建镇工程 所有河堤内侧的巴垸、洲垸全部退耕,无条件拆除堤内所有建筑物,确保行洪;蓄洪垸内小城镇围堰筑城,村庄沿外堤或垸内筑台建居民点,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湖、移民建镇。 [第五十二条] 新修东坪、朱溪口、敷溪、金塘冲、白竹洲、修山等水电站调节洪峰。资水上游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减少径流量。 [第五十三条] 城市防洪工程 中心城区近期按百年一遇的标准设防,远期150-200年一遇控制。县城按五十年一遇的标准设防,其它城镇按二十年一遇的标准设防。 第五十四条 人防工程规划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各级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等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应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第五十五条 防震减灾规划 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各级城镇抗震设防。一般建设工程按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地震小区划图确定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建筑应采取高于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农村居民住宅推广采用抗震户型建筑结构。全市各区县均应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第五十六条] 消防工程规划 建立完善的城镇消防救援体系,调整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布局,保障消防供水安全,合理布局城镇各级消防站、队。充分发挥消防体系在综合防灾救援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区内按5分钟到达责任区域边缘、7km2服务区设立消防站,近郊区按15km2服务区设立消防站。 一般镇成立专职消防队或自愿消防队,配备一定的消防技术等级与设施配备,并与中心镇的消防队联网,负责本镇的消防安全。 [第五十七条] 地质灾害及其他灾害防治规划 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加强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确保建设安全。 大风、突然降温、寒流、冰雹等非常见灾害,加强天气预报,组织有效的救治措施。 第十六节 市域重点地区城乡发展协调规划第五十八条 市域重点地区范围 以益阳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包括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北沿益沅一级公路至迎风桥镇及沅江市区,西沿益桃一级公路至桃江县城,总面积约1580平方公里。 第五十九条 市域重点地区发展战略 1.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基层民主化和农民知识化,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 2.农村人口转移到乡村工业和专业批发市场; 3.推进农村分工分业; 4.推进中心城、中心镇(专业镇)和产业园区建设; 5.把郊区农村融入城市发展,加快城中村、园中村改造。 第六十条 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1.城乡一体化经济发展 积极组织都市农业、城郊农业、特色农业,构造城乡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发挥乡镇成本优势和劳动优势,创造农业龙头企业;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完善流通体系,加强传统特色的集镇作用。 2.城乡一体化社会发展 积极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实行户籍管理、文教卫生的城乡一体化,建立和完善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 3.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 进行乡村居住点的重组,推进乡村城镇化和居民点建设,加快重点地区乡镇建设、园区建设和中心村建设。 第六十一条 市域重点地区空间管制 1.空间结构 近期重点强化中心城区,形成中心城区+工业园+专业镇+中心村的空间结构。 远期以主城区为城市中心,东部新区作为城市副中心,对接长株潭,外围重点发展桃江县城、沅江市和迎风桥镇,形成“一中心四组团”的重点地区空间结构。 2.空间形态 外围自然生态围合,由集聚分布的主城区与分散的外围组团构成有机疏散的弹性圈层式空间形态结构。 3.景观分区 核心区:益阳中心城区,城镇规模大、聚集度高、中心地位和作用突出的区域。 城镇密集区:由不同等级、规模的城镇在一定地域内聚集而成,各城镇间距离较小,市镇密度较大,交通便捷,单独或共同承担一定职能的区域。 开敞区:以农业为主的包括村落、农田、水网、丘陵等用地的地区,区内聚居点密集度较小,为农业发展基地,地貌以自然环境、绿色植被和自然村落为主。 生态敏感区:对市域重点地区总体或局部生态环境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型生态要素和生态实体,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山体、水源地、大型水库、湿地、自然景观旅游区及大片农田、果园、山丘保护区等。 第四章 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第六十二条 城市性质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长株潭都市区副中心城市、现代新型工业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 第六十三条 城市主要职能 1、湖南省先进制造基地和能源基地 2、长株潭都市区辐射湘西北的战略支点 3、现代综合服务中心和休闲基地 4、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5、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 [第六十四条] 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83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00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109万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9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达到100平方米。 [第六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规模 近期(2015年)城乡人口100万人,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公里以内; 远期(2020年)城乡人口119万人,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21平方公里以内。 第六十六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的范围为:北起迎风桥镇的绕城高速与长益常高速北交叉口,沿绕城高速往南至寨子仑,然后经碧云峰、四方山的山脊线,至岳家桥镇后,转而往东经衡龙桥镇至长益常高速,再沿长益常高速往北至与绕城高速南交叉口,转而沿规划的进港铁路往北,从东港片区东侧过资江,然后沿幸福渠往西至长益常高速的幸福渠立交,再沿长益常高速回到迎风桥镇。城市空间增长边界的总面积约452平方公里。 第五章 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第六十七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东接”为主, “南调、北拓”为辅。 东接:城市向东南方向(长沙方向)发展。 南调、北拓:高新区寨子仑片区进行调整,原有工业用地进行调整,工业主要向东部新区集中,资阳区适度向北拓展。 第六十八条 城市空间结构 继承和发扬山水相间、开放式、有机生长的组团式发展模式,构筑“一轴三带,一城一区”的“哑铃”状双城空间结构。 “一轴三带”:指串联益阳市主城区和东部新区的城镇发展轴和资江风光带、西部山林风光带、东部农田风光带; “一城一区”:指益阳市主城区和东部新区。 第六十九条 城市功能片区 规划到2020年益阳市由十个功能片区组成。分别为资阳片区、会龙片区、桃花仑片区、东港片区、高新区梓山湖片区、龙岭片区、高新区寨子仑片区、清溪片区、沧水铺片区、鱼形山两型社区实践区片区。 1、资阳片区:用地面积约18.2平方公里。主要发展休闲旅游、商贸物流、居住、工业和仓储等功能。 2、桃花仑片区:用地面积约13.8平方公里,是益阳市的主要生活片区,规划发展和完善商业、居住、综合服务等功能。 3、高新区梓山湖片区:用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是包括商贸、居住、行政、体育休闲、文化在内的综合功能片区。远期逐步搬迁工业。 4、会龙片区:用地面积约4.2平方公里。以发展居住、休闲功能为主,远期逐步搬迁工业。 5、高新区寨子仑片区:规划控制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公里。以居住、科研、高端三产和无污染工业等功能为主。 6、龙岭片区:用地面积约11.68平方公里。是益阳市未来的高等教育基地,工业基地和主要生活片区,远期逐步搬迁二三类工业。 7、清溪片区:用地面积约13.0平方公里。是益阳市未来的物流中心和包括行政办公、商贸、居住、休闲、文化、工业等功能的综合服务片区。 8、东港片区:用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是益阳市未来的水铁联运码头。依托千吨级码头,配套相关仓储用地,可适当安排二三类工业和商住用地。 9、沧水铺片区:用地面积约15.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工业,适当配备居住、医疗、办公等功能。 10、鱼形山两型社区实践区片区:用地面积约7.0平方公里,形成以观光、游览功能为主的生态保育区和以度假、居住、疗养、体验、会议、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主的旅游服务区。 第六章 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规划 第七十条 规划目标 结合城市功能分区,建设设施完善、不同规模、档次、类型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大力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禁止零星房地产开发和单位联建住宅;加强对中心城区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村私人建房的管理控制,村民住宅应向城市居住区住宅标准过渡;因地制宜地更新和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住区,构筑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居住形态;建立供求平衡的土地供给机制;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确保住房用地供应;完善住房公共政策。 第七十一条 住房建设目标 1.人均目标 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规划期末,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达14平方米以上。 2.结构目标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品质目标 新建商品住宅配套设施功能应齐全、完善,规划期末住宅成套率应达到80%以上,提倡建设健康型、舒适型、安全型的小区。逐步加强旧房改造,改善老城居民居住条件。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内要求达到:距离社区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居民15分钟行程内可以到达社区服务机构。 4.保障目标 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有效供应,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保障低收入和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 5.生态目标 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健全建筑节能标准,按照居住小区类型分级指导;房屋建筑要充分按照节能省地要求设计,住宅建筑材料应要严格按照环保和节能要求。规划期末,新建住宅全部达到国家的节能标准。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内要求达到: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100%;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30%。 第七十二条 住房建设结构与规模 本次规划期内,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建筑面积总量控制在1660万平方米左右、20万套、住宅建设用地总量为662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总量为177公顷,并根据社会经济环境和宏观调控政策变动,总量变动幅度控制在±10%之间。并且逐步采用“两房并轨”模式。 1.商品住房建设规模 规划商品住房12.8万套,总建筑面积1248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83公顷。 2.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末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2.0万套,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1公顷。 3.公共租赁住房规划 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万套,建筑面积102万平方米,用地面积41公顷。 4.城市棚户区规划 规划期末改造城市棚户区住房2.8万套,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用地面积74公顷。 5.国有企业、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 规划期末建设国有企业、工矿棚户区住房0.7万套,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用地面积21公顷。 第七十三条 居住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3616.58公顷,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33.12%,人均居住用地33.18平方米。中心城区共规划13个居住片。 1.金花湖居住片:用地面积214.84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8公顷,可居住人口6万人。 2.马良居住片:用地面积105.84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5公顷,可居住人口3万人。 3.白马山居住片:用地面积77.93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4公顷,可居住人口2万人。 4.会龙居住片:用地面积188.22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8公顷,可居住人口5万人。 5.秀峰居住片:用地面积243.28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4公顷,可居住人口7万人。 6.团洲居住片:用地面积212.98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3公顷,可居住人口6万人。 7.东港居住片:用地面积40.27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4公顷,可居住人口1万人。 8.龙岭居住片:用地面积382.16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30公顷,可居住人口14万人。 9.清溪居住片:用地面积310.3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30公顷,可居住人口11.8万人。 10.梓山湖居住片:用地面积348.24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5公顷,可居住人口11万人。 11.寨子仑居住片:用地面积591.8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14公顷,可居住人口18万人。 12.鸿源居住片:用地面积6.56公顷,可居住人口0.2万人。 13.东部新区居住片:用地面积894.1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22公顷,可居住人口24万人。 第七十四条 城中村纳入到城市居住片区统筹考虑,实行并村综合开发,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生活居住条件。 第七章 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第一节 工业用地规划第七十五条 工业用地规划目标 持续推进新型工业化,继续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以园区为主载体,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壮大支柱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以两型的理念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以新型工业的快速发展推动益阳的后发赶超。 第七十六条 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将工业区由分散布局逐步调整为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合理确定主导产业功能。规划三个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一个工业点,规划工业用地2140.17公顷,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19.60%,其中一类工业用地851.19公顷,二类工业用地931.41公顷,三类工业用地357.57公顷。 1.龙岭工业园 控制工业用地面积814.50公顷,主要布置一类与二类工业项目。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医药两大产业,着力打造“中国铝电容器之乡”、中南地区中成药生产基地;以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快发展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产业;以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做大做强纺织、制鞋产业。 2.长春经开区 长春经开区位于资阳片区东北部,控制工业用地面积332.81公顷。白马山路以西布置一类与二类工业,白马山路以东主要布置三类工业,适当布置二类工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含线路板)、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四大产业。 3.高新区东部产业园 控制工业用地面积1000.86公顷,按照建设中部地区“两型”产业示范基地的战略定位,重点发展工程机械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集中打造湖南汽车零部件基地、绿色食品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 4.港口工业点 位于港口码头附近,有水陆联运线,交通运输方便,可发展二、三类工业,控制工业用地面积38.53公顷。主要发展化工、冶金等产业。 第二节 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第七十七条 仓储用地布局 1.港口仓储区,位于资水下游益阳港清水潭码头和泥湾码头附近,位于资水下游港口附近,以外贸物资、集装箱中转为主,结合水陆联运线形成生产性货物流通中心。 2.货站仓储区,主要为各种物质中转储备仓库和集装箱及危险品仓库。 3.工业园仓储,主要为各大工业园区配套仓库。 4.危险品仓储区,近期搬迁城区危险品仓库,在城南城市外围和资江下游港口区以东各设置1处危险品仓储区,不同性质危险物品仓库之间应设置100―500米距离的防护隔离带。 5.城区各综合性生活仓储根据需要布置。 第七十八条 物流园区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物流仓储用地333.87公顷。 规划综合型物流园区1处,专业型物流中心/配送中心8处,发展四大物流基地:益阳火车东站物流基地、益阳东港区物流基地、城北物流基地、沧水铺物流基地。 第八章 城市公共设施系统规划 第七十九条 公共设施系统 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采用集中与分散、综合功能和专项职能相结合的方式,集行政中心、文化中心、科教中心、体育博览中心、商务中心、商业中心等构成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于一体,形成一个市级公共中心和六个区级中心。市级即益阳市公共服务中心,六个区级公共中心即资阳、会龙、东港、清溪、鱼形山、仓水铺片区公共中心。 第八十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形成一个市级行政中心区、三个次中心的行政办公用地格局,在益阳城区共布局118.81公顷行政办公用地。 一、市属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高新区梓山湖片区,打造益阳市行政办公中心区。 二、保留资阳城区的区级行政办公职能,规划远景考虑将资阳区政府迁址资阳路与文昌路交汇处东北角,打造新的资阳区行政办公中心。 三、清溪片区蓉园路与南环路交汇处规划部分行政办公用地,满足赫山区行政次中心的功能要求。 四、各居住区应设置居住区级管理中心。 [第八十一条] 文化娱乐用地 1、规划结合会龙山公园周边改造,进一步增加建设老年活动、青少年活动用地。 2、规划在梓山湖西侧,建设成为梓山湖文化博览体育中心,集博览、文化娱乐、体育、图书馆等功能于一体。 3、规划在梓山湖南侧,规划大型活动中心用地,集青少年活动等功能于一体。 4、规划结合赫山区图书馆,综合考虑赫山庙街区改造,增加建设益阳市图书、音像专业批发市场。对现有的图书馆、中心书店按发展需要适当扩大规模。 5、规划在东部新区建设及体育、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区级文化娱乐中心。 [第八十二条] 教育科研用地 完善现有的两个文教科研区,即高新北片和清溪片文教科研区,加强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并给学校建设预留充足的发展用地。 1、职业教育:以职业学校为核心,以专业为纽带,组建包括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在内的职业教育集团,加强校企联合,实现集团化办学。 2、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特色更加鲜明,到2020年,益阳高等教育的培养能力达到4万人左右,并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 3、基础教育:一是100%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二是巩固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三是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素质,加快建设特色高中、综合高中创建步伐,实现教学质量稳定、办学特色鲜明、学校文化深厚的目标。 [第八十三条] 体育用地 规划中心城区一个市级体育中心(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分别在资阳片区、东部新区各建设区级体育中心,体育中心应至少配套一场一馆一池等体育设施,同时结合场馆建设,开设重点训练项目。结合梓山湖运动休闲区的开发建设,设置相关体育运动设施。 新区的居住用地开发必须按标准设置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增加运动场地,发展大众化体育活动。 [第八十四条] 医疗卫生用地 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目标,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速度,健全医疗卫生三级网络,满足全体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 1、改造完善现有医疗设施,逐步完善旧区和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其它配套医疗设施建设。 2、在新增的医疗卫生用地范围,规划布局新增的肿瘤医院、老年康复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肛肠医院等专科医院和部分综合性医院。 3、各个城区根据人口需要,配套完善医院、街道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院以及健康教育所等项目,形成完善的全民医疗保健网络。 [第八十五条]文物古迹用地 保留现状的文物古迹用地3.19公顷,并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进行保护,不得改变其用地性质。 [第八十六条]其他社会服务设施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社会福利用地32.8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30%,人均0.30平方米。 殡葬设施:殡仪馆、火葬场规划布置在桃江县花果山基地。 第八十七条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益阳将定位为湘中北地区的商贸中心和长株潭都市区的农产品市场中心,规划在中心城区分别建设零售业商业集中区、商务办公集中区和专业批发市场物流集散区等大型商业中心,其中: 1、零售业商业设施用地:规划形成1个市级商业区,4个区级商业区,另在各居住组团形成若干个居住区级商业服务区的商业体系。 其中1个市级零售业商业区,即以九洲大道与益阳大道之间的桃花仑路两厢商业用地和周边商业用地,包括桃花仑、高新区梓山湖和龙岭商业用地;4个区级商业中心分别为资阳片区商业区、清溪片区商业区、沧水铺商业区和鱼形山旅游接待区。 2、商务办公用地:规划在高新区益阳大道布局益阳大型中央商务办公区,其他商务办公用地结合商业区布局。 3、专业物流集散市场:布局1个大型专业市场,即火车站东北侧,以钢材、建材与汽车交易为主;布局4个中型专业市场,即城北专业市场、银城专业市场、东港专业市场、东部新区专业市场。 4、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站点建设应与综合交通体系相衔接,统筹考虑已建成和在建的站点布局,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相适应,满足战略性利益的需要。新建的城区加油加气站,必须符合消防、气象、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得影响市容、路容及行车视线。 第九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八十八条 对外交通规划目标 完善对外交通设施,大力发展高速公路运输,合理调整对外交通线路,以公路、铁路运输为主,其它运输方式为辅,注重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便捷、高效衔接,形成大益阳多种运输方式并存的开放、快速、便捷、高效的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形成多元化、全方位、联运功能强大的综合性对外交通系统。 [第八十九条] 铁路 以铁路场站枢纽建设为重点,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建设复线铁路及城际铁路,增加铁路对外通道,充分发挥铁路中远距离的运输优势,提高益阳铁路的综合运输能力。 (一)普通铁路 1.石长线增建二线,由单线拟建为复线,改造为电气化。 2.洛湛线益阳至永州段增建二线,由单线拟建为复线,改造为电气化。 3.新建荆益铁路益阳段,由南县至沅江竹莲与益南高速公路共廊道,再由竹莲经过鹿坪、兰溪与长益常高速复线,入城区后沿绕城高速进石长线的益阳东站,同时在资江南岸建设泥湾进港公用铁路。 4.推进益阳-秀山-重庆铁路(益阳段)的前期工作。 (二)客运专线 规划重庆-长沙-厦门客运专线(渝长厦高铁益阳段)在规划区范围内与石长铁路共廊道。站点位置与现有益阳站共站。 (三)城际铁路 1.规划建设长常城际铁路 长常城际铁路线路进入益阳市境内后沿既有石长铁路通道北侧向西,过衡龙桥、沧水铺,于益阳东站前跨过石长铁路,沿石长铁路南侧引入益阳站;出站后线路沿石长铁路南侧向西,过谢林港,在既有资江铁路大桥南侧跨资江,而后再跨石长铁路引入既有桃江站;出站后线路尽量取直进入常德境内。在东部新区设沧水铺车站,选址沧水铺镇灵宝山村合山湾,在益阳市区设城际站与现有石长铁路益阳站共站。 2.规划汨益娄衡城际铁路 汨益娄衡城际铁路沿益平高速进入益阳境内,在益平高速北侧往西进益阳东站,然后与石长铁路共廊道引入益阳站。出站后,跨绕城高速,于谢林港东侧穿过,在新市渡镇跨志溪河,往南至娄底。 3.预留桃益沅轨道交通 预留桃江-益阳-沅江轨道交通线路,由桃江县城沿石长铁路廊道至益阳车站,通过金山路、马良路,沿沅益一级公路廊道至沅江。 [第九十条] 航道与港口规划 规划港口发展的重点为资江二桥下游新港区,建设重心放在新港区与公路、铁路场站之间的联系衔接,实现公-铁-水联运,保障快捷运输,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规划建设益阳港清水潭、泥湾千吨级现代化码头。 规划航道有资水、沅水、洞庭湖及运河航道,远期规划在资水甘溪港位置上游设置低水头坝址,提升航道航运能力和城区段滨水景观。 第九十一条 航空运输规划 规划利用与其相邻的长沙市黄花国际机场和常德市桃花源机场,重点规划建设中转集散场所,完善乘客换乘接驳功能。 规划布局中心城区通用机场。 [第九十二条] 公路 (一)高速公路 1.益阳―长沙―常德 益阳至长沙、益阳至常德的交通主要是通过现有的长常高速。 2.益阳―桃江、安化―新化、溆浦 至桃江、安化之间的高速通道,可从绕城高速苏家坝互通汇入,而后走绕城高速公路、并于绕城高速凤形山互通汇入益马高速公路,直达桃江、安化。 3.益阳―沅江、南县 至沅江、南县的高速通道,可从绕城高速凤形山互通汇入,而后走绕城高速,并于迎风桥互通汇入益南高速,直达沅江、南县。 4.益阳―娄底 至娄底、衡阳的高速通道,可从绕城高速各个互通口汇入,而后从团圆互通并入益娄衡高速,通娄底达衡阳。 5.益阳―岳阳 至岳阳市各区域,可从绕城高速各互通口汇入,于绕城高速苏家坝互通汇入益阳至平江高速,直通岳阳各区域。 6.长株潭外环高速公路 从益阳东部新区鱼形山互通起,经宁乡县至韶山的长韶娄高速止,形成长株潭西侧的便利交通,构建联通长常高速与长娄高速的快捷通道。 7.长沙-益阳-常德高速复线 加快推进长沙-益阳-常德高速复线的工作进程。 (二)国道 319国道规划改道从长沙市北横线朱良桥控制点向西经泉交河、兰溪西,过新建泥湾大桥,经黄家湖南向西在迎风桥与现状319国道相接。 234国道(原S204和S002谢林港至灰山港)规划改道,从资阳经长春起跨拟建青龙洲大桥,经黄泥湖至谢林港,即与城市西外环共线。 536国道(原S011和S308)规划改道:从谢林港沿规划关山路(即南环线)接现319国道,再延伸至兰溪与现536国道相接。 (三)省道 省道902是沅江、南县的出口通道,现已改造为沅益一级公路。往南则是灰山港、娄底等地的出口通道。 省道106是往长沙、常德等的通道。 省道326是往泥江口、煤炭坝等的通道。 省道317近城为资北干线,与城区的对接主要是通过白马山路,是往沙头、茈湖口、湘阴、新桥河、修山、三塘街、武潭、羊角塘、冷市等的通道。 (四)城际快速路 1.沧宁城际快速路 银城大道往东至沧水铺后接沧宁城际快速路,并通过益阳与宁乡边界的白石塘与宁乡县的金洲大道西线相接。 2.长沙北横线 长沙北横线从望城区起,经过泉交河一直往西,跨资江、过长春镇,至常德。在泉交河、长春镇有连接线与城市相连。 第十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九十三条 发展目标 城市客运交通以轨道交通和地面常规公交发展为主干,以综合换乘枢纽为依托,建立节能、高效的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鼓励慢行交通的发展;城市货运交通以建立公路、铁路、水运交通走廊带动城市产业布局的完善和发展,强化城市对外交通联系,形成多方式、高效、畅通、集约化的货物运输体系,最终形成有银城特色,与两型示范相得益彰、环境优雅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系统。 [第九十四条] 城市道路网规划 (一)技术指标 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4个等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总长约为90公里,路网密度为0.9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总长约为130公里,路网密度为1.3公里/平方公里;城市支路的路网密度控制在3公里/平方公里左右。城市道路网密度(包括铺装的宽度3.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达到每平方公里9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二)道路结构 规划路网为网格状结构。即两环两快,主城区四纵五横,东部新区两纵两横”。 两环是指:由长常高速、绕城高速组成的高速公路环;由主城虎山路、外环路、关山路,新区雪花湾路、衡泉路、秀美路构成环城路。 两快是指:由主城与新区相连线的银城大道、桃花仑路-园山路构成。 主城区四纵五横是指:马良路-金山路、文昌路-康富路-云雾山路、白马山路-龙洲路、蓉园路为纵向主干道;资阳路、长春路、益阳大道、迎宾路、关山路为横向主干道。 东部新区两纵两横是指:和谐路、花亭路为纵,高新大道、鱼形山大道为横。 (三)道路等级 1.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作为新城与主城的主要联系通道。红线宽度不低于34米,有条件地方可按60米控制,断面布置双向6~8车道。 2.城市主干路 主干路是各组团间中长距离交通联系的主要通道。规划主干路分为结构性主干路和其它主干路两级,红线宽为40~60米,中心城区的主干道尽量采用50米的红线宽度,条件困难时可采用40米的红线宽度,部分道路预留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公共交通专用道用地,红线宽度在原宽度基础上增加10~20米。计算行车速度40~6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为双向4~6车道。 3.城市次干路 城市次干路为各组团内短距离交通联系的通道,集散和分流主干路交通。红线宽度在24~40米之间取值。中心城区的次干道尽量采用40米的红线宽度,部分条件困难或交通作用相对较弱的次干道采用35米红线宽度。计算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断面布置至少双向四车道。 4.支路 支路主要为各组团内的辅助交通联系道路,承担城市各组团内的一般交通。红线宽为15~24米,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布置至少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网密度要求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支路网密度要求达到8~10公里/平方公里。 表10-1:规划道路一览表
[第九十五条] 跨江、湖通道规划 规划建设青龙洲大桥、龙山大桥、益阳大桥、泥湾大桥以满足资江两岸之间交通往来。 规划建设梓山湖水底隧道,连接梓山东路与梓山西路。 第九十六条 交叉口规划 规划城市快速路与主干路相交路口以设置互通式立交为主,铁路与城市道路为分离式立交,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路口以平交渠化为主,其他路口以平交为主。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交规划设置10座,分离式立交规划25座。 表10-1:交叉口规划一览表
主干道―主干道交叉口及主干道―次干道交叉口尽量采用信号灯控制的渠化拓宽交叉口。互通式立交用地面积按3~12公顷控制,平交渠化用地面积按1.0~1.5公顷控制,平交用地面积按0.5~0.9公顷控制。次干道―次干道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的渠化交叉口,对拓宽不作要求。主干道―支路交叉口采用右进右出交叉口。 次干道―支路交叉口为一般平交路口,根据交通流量情况由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采用信号灯管理。 [第九十七条] 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 益阳市规划82处公共停车场:资阳片区21处、会龙片区4处、桃花仑片区19处、东港片区1处、高新区片区6处、赫山片区8处、高新区寨子仑片区5处、清溪片区7处、新城片区11处。总用地面积约80.27公顷。 第九十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 (一)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公交优先系统,改善公共交通环境,设置公交优先道路;保证适当的线网密度,使规划区内的线路分布均匀,减少公交盲区,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实现良好的可达性;使线网上的客流均匀分布,以充分发挥公交车辆的运能,为居民提供方便、舒适、快捷的公交服务。 近期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5%,远期达到65%。 (二)公共交通发展原则 1.优化原有线路,满足乘客乘车需求。 2.适应城市未来的发展变化,线网布设留有余地。 3.注重线网布设的可操作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三)公交车辆配置 公交车辆总体规模为1430标台,万人公交车拥有率11标台。 公交骨干线路: 近期豪华大客为主力车型,占50%―70%以上;远期公交骨干线路全部采用豪华大客车,使公交骨干线路成为“窗口线路”。 公交基础线路: 近期豪华大客占基础线路大客车辆总数的20%~40%,普通大客占大客车辆总数的60%~80%,豪华中客占中客车辆总数的20%~40%,普通中客占中客车辆总数的60%~80%;远期豪华大客占车辆总数的40%~60%,豪华中客占车辆总数的40%~60%。 公交补充线路: 近期采用普通中客车;远期全部采用豪华中客车。 [第九十九条] 公共交通走廊规划 (一)客流集散点 大型客流集散中心有4个,包括朝阳汽车站综合客运枢纽、资阳汽车站综合客运枢纽、赫山综合客运枢纽和益阳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 普通客流集散中心有4个,包括五一路客流集散点、黑茶市场客流集散点、康富路客流集散点、迎宾路客流集散点。 小型客流集散点主要包括分散在各个地区内的一般性商业、商务网点、集市、文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等,通过一般公交站点实现客流的集散。 (二)客运走廊规划 主城与新城客运走廊为两条快速干线,即银城大道和桃花仑东路,设置BRT道路。 中心城区客运走廊规划为三纵三横的格局。 1.文昌路-康富路:连通老城区与资江以南中心区,贯通资阳汽车站与火车站、朝阳汽车站枢纽地区,以及中心商业区等客流吸引点,规划为主要客运走廊,承担城市重要的快速公共客运功能,近期设置公交优先道路,远期设为BRT道路。 2.益阳大道、迎宾路、龙洲路:道路连通性好,作为主要客运走廊的补充,近期高峰小时设置公交优先道,远期设为BRT道路。 3.五一路、马良路-金山路、海棠路-桃花仑西路:道路连通性好,途经重要的客流吸引点,规划为次要客运走廊,设置公交优先道。 第一百条 公交线网规划 (一)总体模式 形成以主骨架线路为骨干,以基本线路为支撑,基本线路覆盖城区,以补充线路为补充,出租汽车和其他客运方式协调发展,城区交通与对外交通紧密衔接的枢纽型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二)公交线网规划 1.公交骨干线网 规划8条公交骨干线路作为公交线网系统主骨架。车辆选用空调车和大型公交车,高峰发车间隔五分钟左右,平均站距控制在400~600米左右,中心城区可加密到400米左右,主要沿干道行驶以保证其车速,平均运行车速在20~25公里/小时。 2.公交基础线网 在骨干道路的基础上,规划26条基础线路,主要承担城区内部的居民中段距离出行,设置在主要的居民区附近,或靠近大型集散点,平均运行速度在15~18公里/小时,高峰发车间隔为10分钟左右,平均站距控制在400米左右。 3.公交补充线网 公交补充线路主要连接中心城区及外围地区,填补公交服务盲区,规划补充线路17条。城区内部平均站距400~500米,平均运行速度在15~18公里/小时,外围平均站距在700~1000米,平均运行速度在25~30公里/小时。 (三)技术指标 公交线网密度为3.4km/km2,达到规范值3~4km/km2的要求。 300米半径公交站点覆盖率为72%,500米半径公交站点覆盖率为91%。 平均运送速度为23.3km/h,满足规范值16~25km/h的要求。 线路重复系数为2.52,达到规范值2.5的要求。 [第一百零一条] 公交场站规划 (一)保养场 具有公交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提供15%夜间停车服务。规划4个停保场,布局于龙山大桥北、白马山、赫山汽车站和邓石桥。按照250平方米/标台进行用地控制,总用地规模为60000平方米。 (二)停车场 主要有公交车停车、低级保养任务,提供50%夜间停车服务。规划4个停车场,布局在文昌路、会龙山、中山村和永福路。每标台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总用地规模63600平方米。 (三)枢纽站 供多条线路始发、终到、换乘,提供5~10%夜间停车服务。规划综合交通枢纽站2处,为公共交通与对外客运交通衔接的换乘枢纽站,布局于资阳汽车站和朝阳汽车站。规划公交枢纽站5处,主要位于客流集中的商业地带,布局于五一路、火车站、黑茶市场、康富路和迎宾路。每标台占地面积80平方米,总用地规模9800平方米。 (四)首末站 供公交线路始发、终到,提供25~30%夜间停车服务。规划公交首末站11个,布局在人口较集中的居住区,部分首末站结合枢纽站或停保场布置。每标台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用地规模23200平方米。 第一百零二条 慢行交通规划 (一)规划目标 充分利用风景区、滨水岸线等公共空间,构筑重点发展区域间行人通道、非机动车通道,提升跨区域行人、非机动车的出行连续性和环境品质;建立覆盖全市的慢行交通网络,打造一个完整的休闲、生活、娱乐的城市绿色慢行休闲系统。 (二)发展定位 建立覆盖全市的慢行交通网络,注重沿江、沿湖和各类绿地慢行系统的有机衔接,打造一个完整的休闲、生活、娱乐的城市绿色慢行休闲系统。 步行交通: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益阳公交系统的主要接驳方式。 自行车交通:服务于短距离出行及公交接驳的辅助交通工具,积极引导“公交+自行车”的绿色出行方式。 (三)步行交通规划 1.商业步行通道:将现有的市商业样板街、秀峰西路、秀峰中路、佳宁路、怡园路、海棠路,以及秀峰中路以南的大桃路、桃花仑路以北的大桃路、桃花仑路、华联商业街、青年路和益阳商业步行街,规划为商业步行通道。在东部新区的北部商业中心周边设置商业步行通道。 2.漫游步行通道:在资江生态廊道、会龙山公园、梓山湖主题公园、清溪河公园、黄家湖等的外围,利用支路布置漫游通道,方便居民休闲游览,提升景区品质。将资江路、甘宁路、红星路、云树路、金山北路部分路段、环湖路、清溪路、宁家村路规划为漫游步行通道。在东部新区的鱼形山和四方山风景旅游区设置漫游步行通道。 (四)自行车交通规划 自行车专用道宽度不宜大于15米;实物(隔离栏或隔离墩)分隔的自行车道,单侧宽度不宜大于6.5米;路面划线分隔的自行车道宽度不宜大于4.5米。 规划马良路、康富路、龙洲路、团圆路、银城大道、蓉园路、五一路、桃花仑路、益阳大道和迎宾路设置自行车道,并布设机非隔离设施。 结合洞庭湖等环湖水面设置自行车专用道,与城区慢行系统进行有效衔接,打造区域性慢行系统。 第一百零三条 货运发展规划 (一)物流中心规划 设置区域性物流中心2个:火车东站物流中心与东港区物流中心,各占地10公顷。设置地方性物流中心2个:株木潭物流中心、城北物流中心,各占地5公顷。东部新区物流中心1个:沧水铺物流中心,占地5公顷。 (二)货运通道规划 1.设置货运通道,中心城区货运通道主要分布在城市外围干路上,分别是:虎山路、白马山路、十洲路、迎宾路、桃益路。东部新区的雪花路、如舟路。 2.设置货运限行路段,减少货运对城市道路正常运行的干扰,限行路段有:康富路、益阳大道、桃花仑路、梓山路、金山路以及东部新区的高新大道、鱼形山大道,限行车种包括大型货车与集装箱卡车,限行时段设置为7:00~22:00。 第十一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百零四条 总体布局 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现有水体,山体,农田,河岸线等自然元素,采用块状,带状绿地相结合,规划形成“一湖两轴、三山四带、十园多点”的绿化格局。规划至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55.5%;城市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45%、人均公园绿地为12.06平方米。 1.一湖:中心城区的梓山湖。 2.两轴:银城大道与益阳大道构成中心城区十字绿轴,在轴线上规划布置有街头绿地、道路绿地和广场绿地。 3.三山:城市发展布局充分结合城市西部和南部的的自然山体,在绕城高速公路北侧形成由寨子仑、云雾山风景区和会龙山生态保护区三大山体镶嵌城市的自然山体屏障。 4.四带:城市东南西北方向四条河流生态绿地廊道,分别为资江两岸风光带、志溪河自然风景带、兰溪河自然风景带、清溪河风光带,形成中心城区外围自然水体及其两岸的水源保护绿地、防护绿地、自然湿地和滨水公园构成的生态恢复廊道,其宽度控制在30米以上,局部100-150米。 5.十园:梓山湖公园、会龙山公园、秀峰公园、文昌公园、白马湖公园、清溪河公园、体育公园、植物园、银城公园和青龙洲水上公园十个重点建设的公园。 6.多点:即指由城市主干道交叉口、城市景观重要结点、专类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等组成的绿化体系。这些绿地呈点状星罗棋布般分布,构成了整个城市绿地系统的“细胞”。 [第一百零五条] 公园绿地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314公顷,其中包括市级公园、区级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四类。 1.市级公园:市级综合公园规划6处,会龙山公园、秀峰公园、梓山湖公园、白马湖公园、文昌公园和银城公园。会龙山生态公园位于城西,面积约149公顷;秀峰公园位于城市中心,为综合性水上公园,总面积约58.5公顷;梓山湖公园位于益阳大道以南,为市区游憩活动的中心,总面积约280公顷;银城公园位于东部新区,为益阳东南部休闲主题公园,总面积约78公顷;文昌公园位于规划的文昌大桥桥北,定位为市级综合性休闲公园,总面积6公顷,白马湖公园位于资阳路和青龙路之间,总面积10公顷。其它市级专类公园有4处,其中益阳植物园总面积约63公顷,益阳体育公园总面积约21公顷,青龙洲水上公园总面积约50公顷,清溪河湿地公园总面积约98公顷。 2.区级公园 区级公园规划7处,主要为一个城市组团或一个行政区的居民服务,其用地面积一般大于2公顷,服务半径约3―5公里,分别为西施生态园、马良湖公园、团洲公园、龙洲公园、龙岭公园、火山遗址公园和资阳区金花公园。 3.社区公园 规划社区公园分为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两类,服务半径设为500-1000米,用地面积一般不大于2公顷。布局以“小、多、匀”为基本原则,并能满足各类居民的休闲活动需求。 4.街头绿地 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景观道路两侧,居住区出入口附近,街旁绿地服务半径为300~500米,每处面积为0.5-2公顷。 [第一百零六条] 防护绿地规划 城市防护绿地面积为280公顷,主要布置在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两侧,大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周围,宽度为20-60米。 第一百零七条 生态绿地 生态绿地由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园地和自然湿地组成,因其多层次的绿化效果和复合的生态功能,构成中心城区外围重要的隔离绿带。益阳中心城区的特色也在于环中心城区的“三山四水”生态绿地,环城林网的规划,是益阳森林城市的典型风貌特色。主城区周边的省级北峰山森林公园、四方山公园、赫山区林芳生态园、衡龙桥精品花木博览园等生态郊野公园以及皇家湖、鱼形山水库和寨子仑水库等自然生态湖泊。 中心城区内保留必要的水塘水面,营造自然湿地系统,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来改善水体的生态环境。并将中心城区的绿色廊道与区域的绿色廊道体系很好的对接,构建生态廊道,中心城区“绿环”向东与资阳区的皇家湖、迎风桥水库,向南与东部新城的碧云峰、鱼形山水库,向西结合桃江县的洪山竹海,构成水、城相间相隔的城市空间格局。 第十二章 城市风貌特色规划 第一百零八条 借用中心城区外围大山体和田野溪流所形成绿环绿楔,共同限定城市空间,且与城区内部的绿肺、绿带相连相串,以“景在城中、城在景中”为城市风貌核心要求,凸显山水城市格局风貌,将益阳市建设成为“山湖环抱、城乡融合、自然与人文和谐共生,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一百零九条 景观风貌结构 益阳中心城区位于丘陵与平湖相连的过度地带,城区西边和南边由会龙山和寨子仑绵延起伏众多小山体形成城区周边的天然屏障,城区中心梓山湖又占据了城市中心很大一部分面积,且益阳历史古迹众多,文化名人辈出,以“信义”的湖湘精神为代表。因此“半城山水绿银城、信义古都耀湖湘”是对益阳中心城区自然和人文景观风貌特色的主要概括。 规划形成“一湖满银城、两区映资水、三山齐相望、四水绕城郭、环带共交织”的城市景观风貌结构。 “一湖满银城”即占据城市中心的梓山湖主题公园及沿湖景观风貌带; “两区映资水”即以资阳区老城历史文化商业中心、赫山区滨水商务中心为主要景观节点的沿岸城市建筑景观风貌展示区; “三山齐相望”即城区周边的寨子仑、云雾山风景区和会龙山生态保护区; “四水绕城郭” 即以中心城区资水、兰溪河、志溪河、清溪河四条河流围绕城市及城市周边形成河流景观风貌体验区; “环带共交织”即环状及带状绿化景观组织体系。分别为沿城市外环路的环城山水田园生态系统,沿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的防护绿带等水系、田园和山林形成的环城绿化景观廊道。 第一百一十条 景观节点 1.门户节点:加强长沙市方向(南)、常德和沅江方向(北)、桃江方向(西)、湘阴方向(东)和益阳火车站、港口码头等城市出入口处的景观建设,设计不同主题的景观雕塑。 2.交通节点:重点对资龙洲大桥、白马山大桥、青龙洲大桥以及长常高速、绕城高速、重要道路之间的交叉(朝阳广场、银城广场、桃花仑广场等)、重要道路的尽端和道路与河流的交叉点(龙洲路北尽端、火车站站前广场、大桃北路尽端)等处加强绿化和夜景照明工程。 3.地标节点:重点建设两处城市地标节点:一处位于城市东西向发展轴和南北向发展轴的交汇点,即益阳大道和龙洲路立交桥位置;另一处位于梓山湖公园的北入口广场。 第一百一十一条 景观轴线 益阳大道和银城大道形成的十字结构城市轴线和沿资江的景观视廊。资水、兰溪河、志溪河、清溪河四条河流形成各具风貌的水景轴。 第一百一十二条 城市景观带 1.道路景观带 规划和控制 “五横五纵”城市道路景观带,形成城市的绿色廊道。“五横”即资阳路、长春路、桃花仑路、益阳大道、迎宾路;“五纵”即金山路、康富路、龙洲路、团圆路、银城路。 2.滨水景观带 治理江河水系,构筑城区的蓝色通道,强化城市的亲水性;利用新华水库综合枢纽工程,较好的改善滨水区环境,培育高质量的沿江风光带,并逐步搬迁河流沿岸的工厂、仓储等建筑,营造绿色开放空间,建设好资江沿岸景观。 3.环城景观带 结合防护绿地、滨水绿带、农田保护区、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城市天然绿色“项链”。在城市快速路外围预留大面积绿化(农田、苗圃、防护林带和绿化分隔带等),建设郊区绿色空间景观体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城市景观区 重点控制下列特色景观区: 1.资阳老城区:保留部分历史街区,适度保留原有历史文化景观特色。 2.现状中心区:包括沿街建设的商业街等。 3.现代都市景观风貌区:包括长春、高新区、龙岭、东港,是未来城市的建设重点和中心,以现代化景观为主。 4.生态保护区 包括会龙山生态保护区和寨子仑、云雾山风景区以及基本农田等,坚持“生态第一”的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发展生态型高效农业和城郊观光农业,村庄集镇控制保护应与田园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一百一十四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继承和发扬湖湘文化特色,创造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城镇风貌。在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并展现湖湘文化精华和传统文化特色。构筑新型的现代文化产业群,营造浓郁的都市文化氛围。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原则 1.保护益阳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建设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相结合,充分挖掘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使之成为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扩大国际影响的主要资源。 2.系统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将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遗迹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 3.保护、展示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与城市文化景观的创造相结合。 4.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结合,以保护促进城市现代文化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以经济的发展促进保护。 [第一百一十六条] 历史文化保护要点 1. 保护各级文物古迹 进行文物古迹普查,根据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保存现状,统筹进行修缮与保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历史名城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划定各级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范围,严格按规划控制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保护必要的历史环境。 益阳市有何凤山墓、段德昌烈士纪念碑、丝茅岭遗址、玉竹包遗址、胡林翼墓、笔架山古墓群、株溪墓群、枫林桥、奎星塔、贺氏宗祠、刘家大院、安化茶厂早期建筑群、萧氏公祠、跃龙塔、文武庙建筑群、周立波故居、熊享翰墓、周维寅别墅、木孔土塔、凌云塔、镇江塔、魁星楼、文澜塔和资江下游南洞庭古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另外市域范围内的南县涂家台遗址、厂窖惨案遗址,桃江腰子仑春秋墓群、安化风雨桥、陶澍陵园、赫山羊舞岭窑、信义校会建筑群7处文物单位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划分不同等级的建设控制地带,执行不同等级的保护规定。 2.保护山水城市风貌特色 保护益阳 “半城山色半城湖”的山水城市格局,严格控制城市建设对山体和水面的侵占,从整体上保护城市的基本形态格局。重视资阳区明清古巷传统肌理的延续,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创造体现浓郁地域特色的城市景观和人居环境。对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名人故居、构筑物、城垣遗址、古井、街巷也要妥善保护,维护其传统风貌,对古树名木挂牌养护。 3. 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加强石码头历史街区和东门口历史街区的保护,街区内历史建筑要保护其格局和风貌,治理外部环境,采取科学措施重点对建筑内部加以改善,配备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和提升质量,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增强街区的活力。 4.恢复传统文化 资江两岸恢复三国遗址等历史景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要与景观相结合。在梓山湖公园、秀峰公园和街头绿地建造文化墙、雕塑等人文景观,打造会龙山公园佛教文化区。 5.传播名人文化 保护桃江天问阁,使楚文化代表屈原的《天问》精神得以颂扬;在大渡口以下的滨江风光带建设“三周”文化广场,在湖南城市学院设立“三周”文化研究所,建立“三周”论坛。 6.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扬民族传统,建设益阳民俗博物馆,在馆内开展花鼓戏、龙灯、擂茶等民俗文化活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名录和传承人名录,探索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第十四章 旧城更新改造规划 第一百一十七条 旧城分区 旧城主要包括资江两岸沿资江路、会龙路、金山路、滨江路和桃花仑路两侧在1980年代前发展的城市建设地区,面积18.0平方公里,现状居住人口21万人;由资阳老城区、会龙山地区和桃花仑地区等3个地区构成。 1.资阳老城区 资江、五一路和迎春路围合的地区,面积4.0平方公里,现状居住人口 6.3万人,属于重点改造地区。 2.会龙山地区 益阳大道、志溪河、资江和金山路围合的地区,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现状居住人口2.3万人。现状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拥有文物古迹栖霞寺、白鹿寺和裴公亭。 3.桃花仑地区 由资江、金山路、秀峰路、大桃路、桃花仑路和龙洲路围合的地区,面积10平方公里,现状居住人口12.5万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规划目标 1. 通过综合调整工业格局,实现工业“退二进三”,改善旧区居住生活环境,增加旧城经济活力。 2.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景观,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恢复旧城活力。 3. 改善传统民居、街区和文物建筑及周边环境,完善旧城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资阳老城区的改造措施 1.改造棚户区,疏解居住人口,降低人口密度,提升居住质量。 2.调整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搬迁工业和仓储用地,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配套完善的居住区,增加公共绿地;改善商业环境,建设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区;增加文化设施用地;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强化资江风光带的建设。 3.完善道路系统 结合风光带建设沿江大道,完善城市支路系统,按规划建设城市广场。 4.加强交通设施建设 完善公交枢纽建设;加强交通管制,优化区域交通出行结构。 5.保护旧城区现状空间格局,梳理支路、完善道路系统,强化沿江风光带建设、敞开资江沿岸的滨水空间。 6.旧城内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杜绝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规范。 7.强化旧城区内传统民居等特色地域,突出现有居民公认的空间标识点。 第一百二十条 会龙山地区的改造措施 1.整治文物古迹栖霞寺、白鹿寺和裴公亭周边环境,建成会龙山生态公园,提升地区文化功能。 3.完善道路网结构和交通设施,强化对外交通联系,打通云树路和碧云路,改造会龙路,规划2处广场用地,开辟4处社会停车场,1处公交停车场和1处公交枢纽。 第一百二十一条 桃花仑地区的改造措施 1.以环境建设和市政改造带动地区更新,建设秀峰公园、资江风光带、滨江道路,提升地区环境品质。 2.打造益阳市级商业中心,结合中南针织城、商业超市建设,全面提高商业设施服务水平。 3.强化文化娱乐功能。 第一百二十二条 实施对策 1.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强化政府调控作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2.采用先进的土地经营手段,防止土地收益大量流失。 3.通过规划协调,促进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的联动;加强规划管理,保证通过旧城改造创造健康、优美的城市环境。 4.重视旧城交通政策的制定和引导,通过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开发,改善和提升旧城交通环境的质量。 第十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第一百二十三条 用水量预测 合理开发利用益阳水资源,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按照优水优用的供水原则,城市逐步实施分质供水。远期(2020年)人均综合用水指标取500L/日,总用水量54.5万m3/日,其中主城区40万m3/日,东部新区14.5万m3/日。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供水水源 以资江作为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在97%保证率的前提下,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以满足城市用水要求,三水厂资江取水口上移至电厂上游500m处,将益阳中心城区地下水作为城市应急储备水源加以保护,规划远期启动分质供水。资江甘溪港上游新建水利枢纽。中远期考虑实现分质多点供水,将中心城区周边的多个水库作为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水厂建设 规划共设5座水厂,远期规模55×104m3/d,其中主城区4座水厂,东部新区1座水厂。 主城区: 其中一水厂停止使用; 二水厂现状保留,规模为12×104m3/d; 三水厂扩建至规模为20×104m3/d;; 新建益阳市第四水厂,一期净水工程按8×104m3/d规模设计。 东部新区: 新建东部新区水厂,规模15×104m3/d。 第一百二十六条 供水系统 主城区供水系统分三个部分: 1.城北地区,远期用水量约为8×104m3/d,全部由四水厂供水。 2.城南地区,包括会龙山片区、桃花仑片区、赫山南区、高新区、东港区。远期总用水量为32×104m3/d,由会龙山水厂(12×104m3/d)、三水厂(20×104m3/d)供给。 3.东部新区,用水量约为14.5×104m3/d,由东部新区新建水厂供水。 城南区地形标高在60m以上的地区,采用分区供水方式,三水厂分高压区与低压区分别供水。 为减轻最高日最高时三水厂输水管负荷,高新区云雾山规划设置高位调节水池。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网布局规划 给水系统整体规划,分期建设,以环状管网布置,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同时用最高时用水量加消防以及发生事故时管网供水的可靠性对供水管网进行校核。 [第一百二十八条] 饮用水源保护 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游泳、停靠船只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2.取水点上游不小于1000米至下游不小于100米的水域内,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有持久性毒性或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3.水厂生产区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10米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第一百二十九条 排水区域划分 根据自然地形城北区以二线防洪堤为分水岭。城南区有3条南北向分水岭,分水岭之间有志溪河、秀峰湖、梓山湖三大汇水区域。 中心城区内有资江、志溪河、梓山湖、秀峰湖、南干渠、幸福渠、白马山渠等几大受纳水体。 第一百三十条 排水体制 新建城区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系统,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必须经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对旧城区的排水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逐步将旧城的排水系统改建为分流制。 1.城北片 旧城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新区长春经开区严格按雨污分流制系统实施。 2.城南片 龙岭片、清溪片区、高新区寨子仑片区、东港片区、高新区梓山湖片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对会龙山片区、桃花仑片区逐步改建成分流制排水系统。 3.东部新区 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 [第一百三十一条] 污水工程 1.污水量预测 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至2020年,城市日平均污水排放量为44×104m3/d。其中主城区污水量为32×104m3/d,东部新区污水量为12×104m3/d。 2.中心城区共设8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主城区共设5座污水处理厂,东部新区设3座污水处理厂。 主城区: (1)已建城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4.0万吨,规划远期原址扩建该厂,扩建后的城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7万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资江。 (2)已建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0万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志溪河。 (3)规划清溪河流域郝山污水处理厂远期日处理能力7.0万吨,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溪河。 (4)已建团洲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0万吨,保持其原规模。 (5)于团洲污水厂东部新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0万吨。 东部新区: (5)已建黄腾岭污水处理厂位于区内东北部,鱼形山排渠北侧,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日,按7公顷预留用地,服务范围是鱼形山水库排渠两侧的用地。 (6)规划清水寺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东南部,长常高速公路西侧,远期规模6万立方米/日,按10公顷预留用地,服务范围为泉交河左支渠沿线的用地。 (7)规划银发污水处理厂位于鱼形山水库北部,银发产业园南侧,规模2万立方米/日,按2公顷预留用地,服务范围主要是银发产业园。 污水处理厂与工业区及各类居住区必须保持300米以上防护距离。 3.污水管网布置 (1)污水管道沿规划道路敷设,在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米时,可在道路两侧布管,污水管道尽量以重力流排水为原则,考虑地形坡降,尽量少设置中途泵站提升。 (2)城区共设置污水提升泵站10座,在进行排水系统专项设计或扩初设计时要详细明确安排。 (3)近期城南片现状建成区现有雨污合流管改造成合流式截流制,并逐布改成分流制,污水排入团洲污水处理厂。 (4)工业园区近期大力加强市政污水管道建设,每条新建道路严格按雨污分流制设置管道。 4.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城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近期应达到90%以上,远期达到95%以上。 5.污水厂出水水质控制为一级B类。 第一百三十二条 重点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小范围独立双管排水系统等项目。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 第一百三十三条 雨水工程 1.管网布置 中心城区分为城北片、城南片和东部新区三个独立的雨水系统: 城北区旧城区以五一路合流管渠为主干渠,通过贺家桥泵站和东门口泵站直排资江;长春经开区以幸福渠、中间渠为干渠,各支路就近排入干渠,汇入白马山总干渠,经白马山泵站排入资江。 城南区中会龙山片区与高新区部分地区,雨水经干渠收集排入志溪河;中心片区大致以金山路干渠、龙洲路干渠和罗溪路干渠为主干渠,雨水经现有西流湾雨水泵站及规划团洲雨水泵站排入资江,其中龙岭片大部分雨水随地形往东汇入南干渠;清溪片及高新区部分地区通过各支路汇集雨水汇入清溪河。 东部新区雨水就近排入鱼形山、泉交河等水体。 2.现状管网改造 中心城区原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逐步改建成分流制系统,原合流管道改为雨水管道。 3.雨量计算公式采用益阳市暴雨强度公式,一般重现期1年。雨水依据城市地形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道系统采用分流制+初期雨水截污相结合的方式布置。雨水依据城市地形就近排入水体,根据城市建设用地布局,部分现状排渠予以填埋或改造为箱涵,对现有泵站进行整合,合理利用资源,便于维护与管理。 雨水管道系统采用分流制与初期雨水截污相结合的方式布置。 现有河道系统加强维护疏通,增加河道过流量,保障排涝畅通。保护好天然水体,对原有部分沟渠进行合理的疏浚、护砌,消除瓶颈段,使之成为兼负雨水排放功能的城市景观水体。 雨水管道尽量采用重力流,节约投资,原则上沿规划道路铺设,根据地形和道路坡度,就近排入水体。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第一百三十四条 电力负荷预测 到规划期末,规划区范围内总用电负荷约为121万千瓦,年用电量约为67亿千瓦时。 [第一百三十五条] 供电电源规划 1.现状复兴500变电站规划扩容至2X750MVA;规划新建益阳500kV变电站,选址在长常高速以东,主变容量2X750MVA。 2.现状迎风桥及毛家塘220变电站规划进行扩容改造,扩建后主变容量均为2X120MVA;现状沧水铺220变电站规划扩容至120+2X180MVA。 3.规划新建益阳南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X180MVA;规划新建益阳北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1X180MVA;规划新建东部北及东部南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均为1X240MVA。 4.保留现状铁铺岭、朝阳、接城堤、会龙山、江家坪、长坡岭、清水塘、玉兰、岳家桥、秀水及香铺仑等110千伏变电站,规划进行扩容改造,扩建后主变容量为2X31.5MVA或2X50MVA。 5.规划新建15座110千伏变电站,规划单台变压器容量按50MVA考虑。 6.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电压为220/110/10kV,110千伏城市变电站电压为110/10kV。 表15-1 变电站规划一览表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变电站建设 1.合理预留变电站用地,有条件地区建议采用GIS型式建设。 2.22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式形式建设,每座需预留变电站建设用地约2公顷(如按GIS型设计,每座需预留变电站建设用地约0.8公顷)。 3.11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形式建设,每座均需预留变电站建设用地约0.8公顷(如按GIS型设计,每座需预留变电站建设用地约0.4公顷)。 [第一百三十七条] 高压走廊规划 1.线路敷设应考虑安全实用、美化环境、节约用地和经济承受能力,做到长远规划、远近结合。 2.规划数条大型高压走廊通道,树立先有走廊后有线路的概念。走廊应尽量少占城市建设用地,宜采用同塔多回路方式架设,并尽量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3.500kV走廊控制宽度65-70米。 4.220kV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30-40米。 5.110kV架空线走廊控制宽度15-25米。 6.对于穿越城市高密度建设区的110千伏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一般沿道路东侧、南侧绿化带预留电缆埋地通道,通道控制宽度4-6米。 第四节 通信工程规划第一百三十八条 通信用户预测 1.固话用户预测 到2015年固话主线需25万线,到2020年需44万线。 2.移动用户预测 到2015年移动电话数66万部,到2020年移动电话数98万部。 3.宽带用户预测 到2015年宽度用户42万户,到2020年宽带用户76万户。 4.有线电视用户预测 到2015年有线电视用户25万户,到2020年有线电视用户33万户。 [第一百三十九条] 局所规划 1.电信局所向“少局址、大容量、多接入”方向发展。规划分为10大交换区,分别为资阳片区、会龙片区、桃花仑片区、东港片区、高新区梓山湖片区、龙岭片区、高新区寨子仑片区、清溪片区、沧水铺片区、鱼形山两型社区实践区片区。 2.规划对现状电信局所进行扩容改造,在沧水铺片区新建电信分局1个,在清溪片区、高新区寨子仑片区、鱼形山两型社区实践区片区分别新建电信支局1个。 3.随着智能业务、IP城域网、DDN、帧中继等业务的开展,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考虑预留足够建筑面积作为光纤设备用房。 第一百四十条 通信管道规划 1.市政道路应规划建设通信管道,并形成互通网络。通信管道原则上布置在道路西侧、北侧人行道下。 2.规划通信管道为综合信息传输通道,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开发建设及使用,充分利用管孔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3.通信管道在规划建设中应留有一定数量的裕量,满足各种电信新业务、数据传输及大量非话业务、有线电视等的需求。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有线电视 中心城区逐步形成完整的双向化光纤传输网,远期普遍实现光纤到用户。城区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100%。 第一百四十二条 信息化 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改造和提升,实现机关办公电子化、自动化和网络化,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数字益阳”建设,全面提升益阳信息化水平,促进益阳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百四十三条 移动通信 根据移动通信用户预测结果,规划新建移动通信局2座,分别位于清溪片区及沧水铺片区。 [第一百四十四条] 邮政局(所)规划 1.保留现状赫山、桃花仑邮政局,规划将现状资阳邮政中心局改为邮政支局。 2.保留现状邮政枢纽中心,规划新建1座邮政中心局,新建4座邮政支局。 3.根据服务半径及服务人口的需求,规划新建邮政所20个,可采用附建方式建于配套公建首层。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第一百四十五条 规划天然气作为主要气源,利用“长常支线”对城区进行管道天然气输送。 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划远期气化率达到100%,管道供气率近期为55%,远期达到80%。居民生活耗热指标为2512 兆焦/人?年。 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日耗气量达37.3万m3/日;瓶装液化石油气全年平均日供气为48.9吨/日,全年供气为1.8万吨/年。 [第一百四十八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工程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管网采用环状为主、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方式布置。 2.规划燃气输配系统的压力级别采用中压一级系统。城市中压管网由中压输配干管和中压管网组成。天然气输送方式为采用中压一级管道输送至街区内,再由柜式或箱式调压器,调压后直接经庭院管输送给用户。 3.根据长常天然气管道支线走向,目前已在S911省道南侧,长常高速公路以东约1000米处建设天然气门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占地约4公顷;在东部新区长常高速公路以西新建一处天然气门站与天然气储配站,占地约4公顷。另外,在马良路东侧、荷花路与梓山路交叉口西侧、高新区东扩区319国道西侧、银城路与外环路交叉口南侧、银城大道与319国道交叉口东侧共规划5处天然气加气站,每处占地约0.6―0.8公顷。 4.利用资阳区现有燃气筏室向沅江、南县供气,规划一条次高压燃气管由兰溪筏室出线经银城路、迎宾路到桃江,向桃江、安化供气。 第六节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第一百四十九条 规划目标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并逐步实现袋装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清运机械化、半机械化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主要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100%。在主干道设置洒水(冲洗)车供水器,设置间距为1000米;次干道及街区支路供水器,设置间距为1500米。 [第一百五十条] 垃圾转运站 改造现有露天垃圾转运站,建设密闭式垃圾中转站,规划采用的服务半径为2~3km。 规划建设7座小型垃圾中转站,其中东部新区1处,每座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距周边建筑不少于5米;建设3处中型垃圾转运站,其中东部新区1座。 [第一百五十一条] 垃圾处理场 生活垃圾以焚烧处理为主,开展垃圾资源回收和利用。会龙山垃圾填埋场规划近期使用,远期取消。规划新建谢林港镇青山庙村生活垃圾焚烧厂,规模控制在15公顷以内,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800吨/天;规划中期医用垃圾集中收集焚烧,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场选址与生活垃圾焚烧厂统筹布局,用地2公顷,日处理能力为20吨。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共厕所 一、按城镇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 二、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 三、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应根据人口流动量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按照一般各类用地的人口指标进行建筑面积配置。 四,规划中心城区建设厕所90座,东部新区建设公共厕所18座。 第十六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百五十三条] 环境保护目标 1.近期目标:逐步实施环境功能分区管理,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禁止有严重污染的工业项目落户中心城区,使城区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为创建山水生态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2.远期目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落实国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在大气、水、噪声等的环境目标。切实保障市区内资源和能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工业布局和建设布局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各功能区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市区环境状况良好,城市生态良性循环,形成清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 [第一百五十四条] 水环境功能分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资江干流市四水厂上游 1000米,市一水厂下游 200米、罗溪水库等水域,执行GB3838―2002《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资江流域除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水域,主要指资江干流市四水厂上游 1000米至3000米,市一水厂下游 200米至1000米,执行Ⅲ类以上标准;水源准保护区为规划行政区划范围内其余的所有水域,执行Ⅳ类以上标准,可适当用于工业、农田灌溉、排污、排涝;城区边缘严禁设置规模化养殖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大气环境功能分区 中心城区主导风向上风向禁止安排有严重大气污染的工业项目,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划分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区:其中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休疗养地、大型公园为一类区,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居住区、高校区及高新区寨子仑片区、高新区梓山湖片区、龙岭片区、东港工业区、东部新区产业园、长春经开区组团、清溪片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农村地区等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第一百五十六条] 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康复疗养区等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按0类噪声标准控制。 高新区寨子仑片区、资水两岸居住区、东部新区产业园所辖区安置小区、梓山湖主题公园周边居住区、行政办公及文教区等按1类噪声标准控制。 建成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按2类噪声标准控制。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长春经开区、清溪片区、东港片区、东部新区产业园等按3类噪声标准控制。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长石铁路、洛湛铁路两侧按4类噪声标准控制。 第十七章 城市防灾规划 第一百五十七条 总体防护 按照“以人为本,平灾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城市的设防标准,制定防灾对策,布置各项防灾设施,提高城市防御灾害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完善单一灾种防灾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确保城市安全。 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应急指挥中心,明确组织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城市的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协调统一的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及指挥救援综合网络,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 [第一百五十八条] 抗震设防标准 益阳市属6度设防区,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应按7度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应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审定的评价结果抗震设防。 第一百五十九条 抗震规划 正确评价现有城市的抗震能力,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小区区划工作,制定符合抗震防灾规划要求的各项工程规划和防灾措施,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次生灾害。 [第一百六十条] 抗震工程规划 1.工程地质抗震规划 对新建筑物选择地质条件较好地段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要进行抗震设计;对现有建筑实施抗震加固;主干道两侧的房屋高度应考虑不得在震时倒塌堵塞交通。加快老城区的改造,在场地较好地段,应以多层建筑为主,降低建筑密度。 2.城区避震疏散规划 规划建设和完善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以南北向的4条主干道(马良路-金山路、文昌路-康富路-云雾山路、白马山路-龙洲路、蓉园路)和东西向5条主干道(资阳路、长春路、益阳大道、迎宾路、关山路)为主,结合2条快速路(银城大道、桃花仑路-园山路)、次干道及支路构成的道路骨架网以及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配套完善疏散通道。 避震疏散用地应达到人均1.5平方米,主要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和其它空地做为避震疏散场所,市区共设置62个应急避难场所。 合理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和路网密度,提高疏散通道安全度,疏散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 3.城区生命线系统抗震规划 生命线系统包括供电、供水、邮电、医疗卫生、消防、交通、粮食、防洪、燃气和煤炭等九个部门,各生命线工程有关单位,应配备器材、精干人员和车辆,组成抢险组,以备救灾。 [第一百六十一条] 城市防洪标准 益阳市防洪等级为Ⅱ等城市,在防洪保护圈内,中心城区采用近期100年一遇控制(39.53米,黄海高程),远期200年一遇控制,工程等级为二等,非中心城区采用近期50年一遇控制,远期100年一遇控制,工程等级为二等。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城市防洪范围 1.城北片区保护圈:资水以北区域,由现有的长春大堤和长常高速公路组成。 2.桃花仑片区保护圈:资水以南区域,由现有的河南大堤和长常高速公路组成。 3.黄泥湖保护圈:资水以南和志溪河以西区域,由现有的资江大堤和志溪河大堤组成。 4.东港片区保护圈:位于资水以南和铁路下河线以西,由现有的资江大堤、铁路下河线和高速公路组成。 [第一百六十三条] 防洪堤规划 1.按照防洪标准和防洪安全要求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并充分考虑景观、生态等功能。堤顶宽度根据防洪标准分级相应分为二级,150年-200年一遇堤防采用Ⅰ级,堤宽不小于8.0米;100年一遇堤防采用Ⅱ级,堤宽不小于6.0米。 2.沿资江、志溪河、兰溪河加固堤防,堤顶高程等于设计水位加超高 2.0米。沿资江、志溪河、兰溪河内堤坡脚线延伸30―50米为非建设区。 3.兰溪河、志溪河与资江交汇处设置防洪闸门,以降低兰溪河、志溪河防洪堤标准。兰溪河和志溪河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 4.城区防洪工程应与资江风光带结合,体现滨水空间风貌及益阳民俗文化。 [第一百六十四条] 治涝规划 1.治涝标准 城区及市郊居民点,按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干;市郊稻田,按10年一遇,最大3日暴雨3天排到作物耐淹水深;市郊菜地,按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干。 2.治涝规划 以资江为界,将主城区划分为2个大排水片区,其中资江以北为城北片,资江以南为城南片。 扩建原有电排站,扩充原装机容量,城区排水泵站规划总数为10个,在进行排水系统专项设计或扩初设计时要详细明确安排。 [第一百六十五条] 消防站规划 市区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大类,其中普通消防站又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 一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大于7平方公里,占地面积约1公顷,配备消防车数量为4-6辆,共规划12处。 二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大于4平方公里,占地面积约0.5公顷,配备消防车数量为2-3辆,共规划3处。 消防指挥中心(特勤消防站)设在高新南片区,银城大道以东,梅林路以南,永福路以北,占地1.5公顷,配备消防车数量为7-10辆。 第一百六十六条 城市新建的各类建筑,均应为一、二类防火等级,限制三级建筑。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应严格遵照有关消防规划及规定,控制消防间距,控制好街区的防火分隔。 第一百六十七条 建设市政与消防合用的给水系统,市政给水设施应满足消防给水技术要求。宜采用多水源供水方式,利用就近天然地表水,积极保护水源,保障充足的消防用水。城市给水管道管径应满足消火栓接口需要。增设市政消防栓310个,市政消火栓沿道路两旁设置,靠近交叉路口,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两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第一百六十八条] 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净高不应小于4米,结合道路交通规划,以城区主要道路为主要消防车通道,控制好次一级消防通道。消火栓设置应采用规格统一的地上式消火栓,沿道路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2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设置消火栓。 第一百六十九条 改造完善现有消防通讯系统,逐步建成现代化的电子消防通讯系统。有线通讯系统报警方式以“集中接警”与“分片接警”相结合,消防指挥中心与城市供电、供水、供气、医疗、交通、环保、专职消防队以及消防重点单位设置消防专线通讯。无线通讯系统实现火场无线通讯“三极组网”和有线、无线通讯自动汇接;公安消防部队的消防通讯装备的配备,必须形成独立完整系统。 第一百七十条 消防供电 市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城市水厂应采用专线供电或双电源供电,公安消防站应有自己的变配电设施。城市供电规划应保证市区内性质重要、火灾扑救难度较大的建筑达到一级负荷供电条件,即要有双电源供电。 第一百七十一条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形成以人防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重点、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等专用工程相配套的人防工程体系,坚持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发展经济和服务人民生活相结合。 规划2020年城区战时留城人口约43.6万人,人防掩蔽工程面积约65.4万平方米(新建约45万平方米)。 第一百七十二条 重点防护目标 1.指挥控制系统:党、政、军指挥机关,广播电视发射中心、电信枢纽中心、各级指挥机关。 2.城市生命线系统:铁路、公路枢纽站、变电站、火电厂、燃气公司、液化气站、自来水厂、医疗机构、桥梁等。 3.重要工业企业:在城市经济中起骨干作用的大、中型工厂。 4.重要的物资储备系统:包括军需库、油库、物资仓库、医药仓库、粮库、生产资料仓库等。 [第一百七十三条] 城市人防设施布局 人防工程布局要保证在空袭警报发出10分钟内人员全部进入人防工事为原则。在城市建设中,重要的建筑物及高层建筑下面按人防工事的标准设置地下室或地下停车场等。新、改建的居住区结合公建和绿地设置人防工程设施。 第一百七十四条 疏散通道和疏散方向 战时防空袭离城疏散主次干道11条,分别向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等相关乡镇疏散。中小学操场、公园、街头绿地、路边绿地和广场等为集散地。资阳区向长春、迎风桥和新桥河等三个乡镇疏散,赫山区向谢林港、新市渡、沧水铺、兰溪、衡龙桥、龙光桥和笔架山等七个乡镇疏散。 合理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和路网密度,确保作为主疏散通道的城市主要道路在疏散救援时的快速与安全度,另疏散救援通道需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 在城市建设中尽量避免利用或靠近山体进行工程建设,如确需利用或靠近山体建设时,应勘测土层的结构及其下伏基岩的岩性,岩面与地形的关系,正确选择边坡开挖的方位和开挖深度。应尽量避免边坡坡向与岩层软弱结构面的倾向一致,两者的夹角应大于45°。边坡的几何形状,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保安全。 利用软土作地基时,应尽量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如需要用软土作持力层时,应避免对原状结构的破坏和搅动,并采用适合的基础型式,尤其是修建具有振动荷载的构筑物,更要慎重考虑。 益阳属山区丘陵地貌,石灰石矿藏丰富,地下溶洞分布广泛,尤其是地处赫山、宁乡、桃江三县(区)交界处的岳家桥镇,地下熔岩坍塌已造成多处地面沉降。城市建设中应提前进行地质勘查,及时发现地下采空区,方便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要求在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一百七十六条 规划目标 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地下空间的预计发展水平,规划必要的预留空间,同时考虑未来调整发展的可能性。注重地下空间规划与城市防空防灾系统相结合,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建设。 第一百七十七条 开发与利用原则 规划应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分层开发,地上与地下相互协调,形成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空间体系。 第一百七十八条 地下空间布局结构 近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平面布局模式采用多点分散的模式,在重要城市功能区、重要交通节点和其他预定实施土地高强度利用开发的地区进行。 远期随着轨道交通的建设逐步向点轴结合的网络状地下空间布局模式发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建设防空地下室,平时可用作商场、娱乐、车库、仓库,战时可作为人员掩蔽、物资贮存。在城市商业和公建中心开展地下空间的重点建设,形成一个地下开发中心。 2.可结合医院、电站、绿地、广场等设施的改造,建设地下医院、电站、车间、仓库等设施提高城市综合防空防灾抗毁能力。 3.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环境特点,修建地下街、地下过街道及地下共同管沟。 4.协调城市的整体功能,使城市地上、地下形成一个有机空间网络,成为一个综合体。 5.新建居住区必须配备地下停车场和地下人防设施,规划城区居住小区每百户居民不少于50个停车位,其中地下停车位按10%左右安排,每百户应配地下停车库150平方米。 [第一百八十条] 重点片区的地下空间规划 1.益阳长途汽车南站、火车东站及周边商务区 规划将益阳长途汽车南站、火车东站周边商务区的地下空间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地下空间合理引导人流,活跃站前站后商业、商务的发展,合理布局站前站后商务区的地下空间,布置地下人防、仓储、停车场等设施。 2. 重要商业片区 规划结合滨江财富中心、北大门购物广场、益阳商业步行街周边旧城改造和商业开发,统一规划地下空间。规划根据地上用地的功能和需求,确定马良路两侧、长春东路两侧、桃花仑路两侧、益阳大道两侧、银城大道与鱼形山路交汇处地下空间的功能和规模,设置包括静态交通、仓储、设备、商业、康体娱乐等空间,做到分区、分层、有序开发,充分发挥地块的商业价值,同时满足战时人防物资储备和疏散功能。 3.奥林匹克体育公园 规划结合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地下文体活动设施和地下停车场。 4.山体及过江大桥两岸绿地 利用资江一桥南岸回龙山公园周边的绿地、广场等用地,布置地下人防、仓储、停车场等设施。 5. 湖底通道 将梓山西路与梓山东路拉通,连接部分下穿梓山湖,以保证梓山湖山体、水景的连贯性。 第十九章 城市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百八十一条 城乡统筹规划 加强规划区城乡统筹,增强主城区对规划区乡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迎风桥镇、长春镇、新桥河镇、谢林港镇、岳家桥镇、沧水铺镇、龙光桥镇、衡龙桥镇、兰溪镇、新市渡镇、泥江口镇等镇的统筹协调规划。 第一百八十二条 城镇空间统筹规划 主城区与周边乡镇应统一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进行适度的乡镇撤并,将长春镇和龙光桥镇纳入主城区,增强主城区的资源支配能力,形成合理的功能布局。增强城镇产业集聚功能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村发展的能力。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空间布局,通过土地置换、提高建筑容积率等措施,充分发挥城镇建设用地价值。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服务水平,增强其服务能力和服务半径。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村地区引导与控制 加强对规划区乡村地区的引导与控制,积极探索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促进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鼓励集中发展。以镇和区域中心村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使益阳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第一百八十四条 规划区乡镇发展定位 迎风桥镇:以粮食、水果为支柱产业的农业中心镇和职业教育基地。 新桥河镇:以农产品、农机、竹木制品加工为主的工农业综合镇。 谢林港镇:以竹制品加工和竹木交易、机械制造业为主的工业重镇。 岳家桥镇:以建材为主的工业和休闲旅游示范镇。 沧水铺镇:东部新区的综合服务区,以再生资源加工、旅游休闲为主的综合镇。 衡龙桥镇:以重装备制造、塑编包装、茶叶加工、农业观光旅游为主的综合镇。 兰溪镇:以大米加工为主的工农业综合镇。 新市渡镇:竹业加工业、养殖业、铸造业为主的工农业综合镇。 长春镇:农产品加工、高效观光农业、旅游休闲为主的工农业综合镇。 泥江口镇:金属冶炼、水泥、石灰等建材工业和竹叶加工业为主的工业镇。 第一百八十五条 乡镇农业产业统筹规划 1.蔬菜基地:近期规划在长春镇黄泥湖、沙头镇、谢林港镇、兰溪镇、新桥河镇、山头镇等乡镇建设规模化的蔬菜基地。 2.肉食生产基地:规划在兰溪、笔架山、谢林港、长春等乡镇建设规模养鸡场。 3.水产基地:在笔架山镇鹿角湖和泉交河镇烂泥湖建设水产基地。 4.茶叶基地:规划在新市渡、泥江口、沧水铺、新桥河建设茶叶基地。 5.水果基地:规划在迎风桥、长春镇建设水果基地。 6.花卉苗木基地:规划在黄泥湖、迎风桥和长春建设花卉苗木基地。 7.稻米加工基地:规划在兰溪镇建设稻米加工基地。 第一百八十六条 乡镇企业统筹规划 调整、改造有污染的乡镇企业,改善城镇环境,乡镇企业应统一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以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等休闲旅游农业作为乡镇企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发展绿色企业和养殖业,形成各具地区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 第一百八十七条 生态屏障建设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建成主城区外围高品质的生态屏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保护山林环境,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规划建设四方山及鱼形山水库风景区、碧云峰风景区、寨子仑风景区和皇家湖风景区,严格控制资江两岸建设,保护好近郊迎风桥水库、石牛潭水库及鱼形山水库,防止水体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 第一百八十八条 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统筹规划 1.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建筑红线距离两侧边沟分别至少为30米、20米、15米、10米、5米;两侧建筑红线范围内严禁修建永久性建筑;严格控制高等级公路上的立交用地。 2.铁路两侧距离路基30米范围内为铁路防护林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铁路穿越城镇时,铁路两侧应保证不少于15米的绿化用地,两侧建筑距离铁路路基应保证30米以上的距离。 3.郊区的通航航道两侧宜控制50米宽的绿化带。 4.市区规划500千伏益阳复兴变电站一座,220千伏变电站4座,分别为迎风桥变、益南变、益东变和毛家塘变,110千伏变电站16座。 5.规划天然气门站1处,位于龙光桥镇全丰村S911省道旁。 6.新建垃圾处理场2座,位于赫山区沧水铺镇白马坝村和谢林港镇涧山村,为主城区服务。 7.规划新建垃圾焚烧处理厂1座,位于谢林港镇青山庙村。 8.规划寨子仑山麓南面X026县道旁开辟公共墓地100公顷,远期将益阳殡仪馆迁到规划墓地。 第一百八十九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郊区空间发展采取“三集中”的建设模式,即“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种田大户集中”,引导农村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和小城镇集中,退宅还田,逐步调整改造自然村落布局。 按照服务均等化的原则,统一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金融邮电,形成“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初中、小学、托幼、文化站、卫生所、商贸、储蓄等服务设施网点,以及垃圾收集、给排水、供电、邮政、电信、能源供应等市政设施,建设中心村居民活动中心和集中绿地。 统筹规划城乡给水、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电力、电讯网络,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重点扶持乡镇对外道路公路建设,提高乡镇对外交通条件和通达性,加强乡镇与城市的交通联系,以镇为中心,加快村镇道路的建设和硬化。益沅线、益桃线、益衡线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200米范围内地带,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其中,益衡线两侧边沟外缘起20米以内,益沅线、益桃线两侧边沟外缘起15米以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建筑物;其余控制区域内已建的住宅原则上不得扩建、改建、翻建,新建住宅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实行集中建设。 第二十章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 [第一百九十条] 为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土地空间管制,将规划区城市空间划分为“四区四线” 进行管制,具体范围即城市规划区,总面积1058平方公里。 第一百九十一条 “四区”指已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四大类型地区。 1.四区划分 (1)已建设区 主要包括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以及周边已建设设施用地。 (2)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水域、生态湿地、历史文物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郊野公园、生产防护绿地、城市生态防护林带、组团隔离绿地、基础设施廊道(高压走廊、排水干渠、道路两侧绿带等)。 (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需要有条件控制建设行为的地区,不宜进行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点、自然人文景观周边地区、地下水一级保护区、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三类用地。主要包括一般农田保护区、大面积乡村地区空间、资江两岸50米以内地区、城市总体规划中按功能明确限制和控制蔓延的地区。 (4)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位于城乡规划确定的空间增长边界内,是依照城乡规划可以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 2.空间管制措施 (1)禁止建设区管制措施 禁止建设区区内只允许符合景观保护、观光休闲和文化展示的用途,不得进行大规模建设,禁止风景区建设转为房地产开发等城市建设。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基本农田保护对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历史文物保护区、生态湿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应限时拆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禁止建设区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2)限制建设区管制措施 限制建设区内原则上限制城镇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在控制规模、强度下经审查和论证后方可进行。对该区的建设以引导与控制为主,部分地区可在合理引导下适度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和该区域的人口发展规模,保护生态环境。独立工矿及市政用地要控制环境污染,如需转换功能,应控制用地规模的拓展;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周边地区应制订相应的设计导则和建设标准。非城镇建设区应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要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符合城镇建设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开发强度与空间形态。 (3)适宜建设区管制措施 适宜建设区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防止建设用地低密度、分散式蔓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积极引导促进人口和经济活动的有机集中;促进区域内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形成良好的分工合作。 (4)已建区管制措施 应遵循延续历史文脉和城市风貌的原则,保护城市特色,旧城更新应本着统一开发、集中改造的原则,重点改善城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环境保护等方面,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提倡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创造生态宜居城市。 [第一百九十二条] “ 四线”指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和城市紫线。 1.城市蓝线 (1)蓝线的划定 指城市规划区内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划定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具体包括资江干流本区段、鱼形山水库、迎风桥水库、志溪河、兰溪河、清溪河、梓山湖水库、秀峰湖和鹅羊池、寨子仑水库等,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2)蓝线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范围;禁止破坏河流水系与水体、水源工程、从事于防洪排涝、水源工程保护要求不相符合的活动;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擅自建设与河道防护、湿地保护、水源工程安全无关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对城市蓝线保护与控制构成破坏的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活动。 2.城市绿线 (1)绿线的划定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进行绿地建设。 (2)绿线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3.城市黄线 (1)黄线的划定 主要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具体包括城市交通设施、给排水设施、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2)黄线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4.城市紫线 (1)紫线的划定 主要指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具体包括白鹿寺、裴公亭、栖霞寺、资阳永清古街、羊舞岭和资阳三国遗址等。 (2)紫线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损坏或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保护规划,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更新,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前提,加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对城市主要建设用地实行分类控制,主要考虑未来城市各片区对建设量的实际需求和城市风貌整体控制要求。具体控制要求见下表。
第二十一章 城市分期建设和远景发展规划 第一百九十四条 近期建设年限及规模 近期规划期限到2015年。其中城市人口规模为83万人,人均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城市用地规模为83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为13平方公里。 第一百九十五条 规划原则 1.充分利用现状,远近结合,保障城市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发展形态。 2.以总规为指导,统一安排近期建设用地,综合考虑近期建设用地范围。 3.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4.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 第一百九十六条 近期建设用地范围 近期建设用地主要选择东部新区、高新区寨子仑片区和资阳片区。启动东部新区建设,加快高新区寨子仑片区建设,优化桃花仑片区功能,完善资阳片区功能,盘整闲置和空置用地,适当考虑增加建设用地。 第一百九十七条 近期建设项目 1.居住建设用地规模386公顷,包括资阳片高尚居住区、龙岭居住区、东部新区居住区、滨江新城、梓山湖居住区以及村民安置区。 2.公共设施建设用地规模110公顷,包括会展中心项目、中国黑茶文化城建设项目、益阳市文化产业园、益阳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等。 3.工业建设用地规模105公顷,包括益阳临港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三一重工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阳区化工产业园项目等建设项目用地。 4.仓储建设用地规模101公顷,主要为工业园区配套仓储和货站规划物流仓储,包括益阳现代物流园项目、益阳市鸿福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等仓储设施用地。 5.对外交通建设用地规模76公顷,包括南环绕城高速公路、四桥引线工程长益高速公路路面改造、益阳至南县高速公路(包括连接线)、S317(资北干线)、白马山环线等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6.城市道路设施建设用地规模88公顷,包括团洲路、金花湖东路、幸福渠路、环保东路、教育南路、轻工路、中师路、美苑路、三里桥绿化广场和东部新区道路网以及近期区域内广场和停车场等。 7.市政设施建设用地规模77公顷。包括电力电讯、给排水和消防等设施建设。 8.绿地建设规模96公顷,包括资江风光带、会龙公园二期、龙岭公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等。 9.旧城更新改造内容: 旧城区道路工程及配套设施;资阳片棚户区的改造;资阳区西部特色旅游开发项目;资阳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 10.东部新区建设: 依托沧水铺和衡龙桥镇镇区发展一般生活及服务业,并在现状已完成土地平整、部分标准化厂房、员工宿舍、行政办公机构建设的东部新区核心区基础上,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服装、汽车零部件等为主导产业的混和园区。根据城市化的需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需要拆迁的村庄进行统一安置。 围绕碧云峰、四方山、鱼形山这三个主要旅游资源,引入一些旅游开发项目,同时,做好鱼形山郊野公园的建设,包括环湖道路系统、公园主要出入口的建设等。 在外围乡村地区,应加强城市化地区与外围村庄的公交联系,加快农村土地的流转,培育中心村。 近期城市建设用地约2-3 平方公里,村镇建设用地20-25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2-28 平方公里。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远景城市空间发展方向 东南方向作为城市主要发展方向,对接长株潭,西向和西北方向作为城市次要发展方向。 第一百九十九条 远景城市控制规模 远景益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0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40平方公里,东部新区城市建设用地约为60平方公里。 第二百条 远景总体布局结构 益阳城市空间布局基本格局由两条功能主轴组成,一条东西向、沿资江和S911省道的生活居住主轴,一条西北―东南的综合服务功能主轴。远景东西向生活居住功能主轴可向西延伸到桃江县城,向东延伸到兰溪镇;南北向综合服务功能主轴向北延伸到迎风桥,向南延伸到东部新区。东西向生活居住功能主轴的发展促进城市沿资江两岸景观风貌的打造;南北向综合服务功能主轴的发展促进益阳市主城区与东部新区紧密联系,对接融入长株潭都市区。 远景考虑主城区、东部新区、沅江城区、桃江城区和迎风桥区域实施统一规划、以组团式发展为主要模式,构建“一中心四组团”大益阳框架。 第二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二百零一条 提高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依法行政,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对益阳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规划的实施。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二百零二条 实施本规划应进一步完善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法规规章,及时开展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把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加快科技技术手段在益阳市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提高益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第二百零三条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 第二百零四条 结合东部新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改革创新政策,创新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户籍管理、环境保护、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一致。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储备机制。 第二百零五条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加快规划区范围和环长株潭城市群内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尤其是交通、能源、环保系统的建设,增加主城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带动功能。促进益阳市域经济联系和交通联系,推进益阳市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第二百零六条 加大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增强规划编编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在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具体环节和方式,对公众参与的对象、途径、场所等作出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公众的意见采取何种方式加以落实。 第二百零七条 通过本次规划实现“产业兴城、通路拓城、景观靓城”等三个方面的重点突破,真正实现“工业进园区、商贸进市场、居住进小区、旅游进景区”的城市规划理念和建设目标。 第二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零八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修改说明、专题研究)三部分组成,规划经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是实施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二百零九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益阳市人民政府。 第二百一十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附表一2020年市域主要城镇发展定位和主要职能引导表
附表二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城乡用地汇总表
附表三益阳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四市级城市公园规划表
附表五 区级城市公园规划表
附表六 社区级公园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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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乡规划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法规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迎风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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